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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小汪汪八三四五只是个假的“法律专业人士”啊!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法律条文有明确规定的东西!却要“听”百度来的不知道哪里来的“律师解释”?!!!

律师比法大?!!!
“不学无术”这个词倒是真的很适合小汪汪八三四五!

幸好!小汪汪八三四五所谓的“法律专业人士”,只是它为了来贴吧发贴,而给自己造的假“人设”!
就跟那个啊啊啊三假医生一样!一谈专业内容,都是让人笑掉大牙的东西!

要是真让小汪汪八三四五这种冒牌货去当“法律专业人士”。那索赔营养费,说不定判下来一堆屎!
毕竟,屎是饭转化而来的,对于小汪汪八三四五来说!
屎=饭!!!!!!!!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1-16 22:05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六条……
    内容就不贴了,上面图里有。
    而且,就小汪汪八三四五那点脑仁,它也看不懂。这种级别的文字,对小汪汪八三四五来说,那是无法破解的天顶星科技!……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11-16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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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汪汪你也别慌!
      说好了,今天不喊你吃💩!
      你赌“唯一没被删掉主审交通肇事赔偿案”该吃的💩,可以等明天再吃!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11-16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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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背法学教材,看法学课,理解不了真正的意思,就是过不了,只能失业在家,拿不出彩礼,打拳,还意淫自已有个厅级长辈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11-1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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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白什么意思,律师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但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是有条件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11-17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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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援也是有钱拿的,只不过是政府给的。
            事实上律师数量远超过需要法援的数量。所以法援这个东西,根本不需要强派。
            对于能赚大钱的律师来说,他们不一定想参与法援,但是,律所一般还有很多底层时间很空余的律师,对于他们来说,蚊子再小也是肉,他们就愿意参与。
            政府出钱,让想参与提供法援的律师提供法援。就是大多数法援现的现实。
            法援律师只对政府有这个义务。而这个义务产生量远小于律师所能承担量。
            说句不好听的,有些够不着的,想承担这个义务都没机会。


            IP属地:江苏7楼2024-11-1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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