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峰丰州组团民俗建筑集中安置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北峰片区,西华大街北侧、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东侧,中心经纬度为E 118.566736°,N 24.965580°,地块面积为17995.5m2。
调查地块历史概况: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居民区(郑厝村)、林地、农用地、建筑垃圾洗砂场。
调查地块现状:经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4年6月7日),调查地块内的建构筑物均已拆除,目前未进行利用,地块内现状长有杂草、灌木丛,西侧存在部分建筑垃圾,为地块内建构筑物拆迁时残留,西南侧有4个空置集装箱,地块东侧地面硬化未破除,现状堆放有4个集装箱简易房(其中3个空置),为工人临时宿舍,地块内有2处水塘,地块内南侧有少部分堆土,来源于调查地块西侧相邻地块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地块平整的土方,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地块建设前已开展过土壤调查,结果为非污染地块,开发过程未涉及污染,表明地块南侧区域的堆土为清洁土壤。7月22日现场踏勘时,场地内西南侧4个集装箱位置往地块内北侧移动,新平整区域的土壤堆放到地块中部,1处水塘被堆填。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主要用来建设本地居民的祖厝、宗祠及其配套设施。
相邻地块历史概况:相邻地块的历史用途主要为林地、空地、农田、村庄、天然气加气站、档案馆、工业企业。相邻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存在的工业企业有:北峰天然气加气站、丰泽区明荣工艺品厂、利辉轻工艺品加工厂、广缘塑料泡沫加工厂、泉州市鑫辉模具钢材有限公司、局利家具厂、泉州丰泽冠宝实业公司(批发销售汽车配件、洗涤用品、卫生洁具等)、艺涛艺术品加工厂。
相邻地块现状:北侧为林地、东侧为林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
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现场快筛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该地块土壤常规污染项目和特征污染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中除浑浊度(W1、W2、W2平行、W3)稍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检测指标除了总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二甲苯、苯乙烯标准限值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该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地下水污染羽及下游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对环境和人为活动影响较低。水塘的地表水主要来源于雨水汇集,不做他用。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分类”规定的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北峰丰州组团民俗建筑集中安置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北峰片区,西华大街北侧、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东侧,中心经纬度为E 118.566736°,N 24.965580°,地块面积为17995.5m2。
调查地块历史概况: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居民区(郑厝村)、林地、农用地、建筑垃圾洗砂场。
调查地块现状:经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4年6月7日),调查地块内的建构筑物均已拆除,目前未进行利用,地块内现状长有杂草、灌木丛,西侧存在部分建筑垃圾,为地块内建构筑物拆迁时残留,西南侧有4个空置集装箱,地块东侧地面硬化未破除,现状堆放有4个集装箱简易房(其中3个空置),为工人临时宿舍,地块内有2处水塘,地块内南侧有少部分堆土,来源于调查地块西侧相邻地块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地块平整的土方,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地块建设前已开展过土壤调查,结果为非污染地块,开发过程未涉及污染,表明地块南侧区域的堆土为清洁土壤。7月22日现场踏勘时,场地内西南侧4个集装箱位置往地块内北侧移动,新平整区域的土壤堆放到地块中部,1处水塘被堆填。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主要用来建设本地居民的祖厝、宗祠及其配套设施。
相邻地块历史概况:相邻地块的历史用途主要为林地、空地、农田、村庄、天然气加气站、档案馆、工业企业。相邻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存在的工业企业有:北峰天然气加气站、丰泽区明荣工艺品厂、利辉轻工艺品加工厂、广缘塑料泡沫加工厂、泉州市鑫辉模具钢材有限公司、局利家具厂、泉州丰泽冠宝实业公司(批发销售汽车配件、洗涤用品、卫生洁具等)、艺涛艺术品加工厂。
相邻地块现状:北侧为林地、东侧为林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
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现场快筛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该地块土壤常规污染项目和特征污染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中除浑浊度(W1、W2、W2平行、W3)稍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检测指标除了总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二甲苯、苯乙烯标准限值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该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地下水污染羽及下游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对环境和人为活动影响较低。水塘的地表水主要来源于雨水汇集,不做他用。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分类”规定的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