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滕州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以“兼爱民政 法润民心”民政法治工作品牌创建为牵引,以法治护航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以法治保障彰显民政民生温暖底色,以法治赋能兼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有4个全国试点项目正在稳步推进、11项省级试点任务落地见效,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调研座谈会在滕州召开。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滕州市民政局被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一、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一)聚焦学法用法,培树法治思维,打造兼爱民政法治新起点。一是把握核心重点,做法治忠实崇尚者。印发《滕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滕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安全和业务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二是强化学法普法,做法治坚定捍卫者。坚持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普法宣传、学法培训、专家授课等活动20余次,全市民政系统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做法治主动践行者。以问题导向思维规范镇街慈善工作开展,把慈善总会镇街分会改为专项慈善基金管理模式,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再上新水平。以权责法定思维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规范化,强化与法院配合衔接,对不履行监护资格的情况,由法院解除监护权,2023年将13名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保护了儿童合法权益。(二)聚焦依法行政,洞察群众需求,拓宽兼爱民政法治建设新路径。一是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化。印发《滕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滕州市推进幸福食堂(助老餐厅)建设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强化养老服务保障机制,让养老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已建设运营幸福食堂100家。枣庄市推进爱心食堂建设现场观摩会议在滕州召开。二是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儿童福利保障精准化。积极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关爱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多项提议被写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等11部委《关于做好监护困境儿童保障关爱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护童成长”项目,印发《滕州市“护童成长”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建立21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扎实开展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提标工作,今年共保障孤困儿童1262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952.4万元。三是贯彻执行慈善法,推进慈善事业多元化。创新拓展募捐渠道,挖掘慈善资源,召开全市慈善工作会议暨“慈善一日捐”动员会,开展“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放救助金810余万元。受邀在《中国民政》杂志社举办的“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四是贯彻执行《地名管理条例》,推进区划地名“著名”化。建设鲁南第一个地名文化广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召开宣传贯彻《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暨“乡村著名行动”推进工作会议,印发《滕州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水平,完成第七轮县域边界联合检查任务,促进平安边界建设。五是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推进殡葬改革制度化。滕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分别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成立党政“一把手”任双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法高位推进殡葬改革。(三)聚焦依法治理,开展标准化建设,打造兼爱民政法治建设新风貌。一是坚持统筹推动。将2024年确定为民政系统“法治赋能固基年”“标准化建设提升年”,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紧紧围绕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先后出台《滕州市民政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滕州市社会救助工作标准与规范(草案)》《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服务质效提升年行动方案》《社会救助政策帮扶汇编》《关于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服务的实施细则》《滕州市幸福食堂建设运营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大力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升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培训活动,赴北京、上海、沈阳、滨州等十余地开展考察学习,着力锻造作风优良、业务精炼的优秀干部队伍。二是注重常态长效。坚持由点到面,选取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为全局标准化建设试点,制定一批标准、提升一批机构、培育一批典型,总结推广试点经验。2024年,滕州市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被省厅评为“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坚持由面到体,开展“护童成长”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市、镇(街)、村(居)三级+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五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体系,以“六大保护”机制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滕州市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三是推动质效提升。以标准化推动业务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通过庭前调解机制高效处理因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保持行政零复议和行政诉讼零败诉。通过打造受理、转送、督办、书面反馈、上报、归档等一系列规范化信访流程,受理信访案件、市长热线和社会治理指挥平台、枣解决·枣满意平台248件,办结率100%。(四)聚焦依法监管,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兼爱民政法治建设新成效。一是强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组织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相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专项整治安排部署等会议,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用集中整治的扎实成效,让群众感受到依法监督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创建社会救助“1543”监管新模式,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救助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严格落实“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双审查机制。全市共395家社会组织通过年检,年检通过率达100%。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无效低效社会组织“出清”。在2024年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视频会中作为典型代表交流经验做法。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安全生产巩固年”活动有序推进,先后开展“安全过大年•平安度新春”活动、“专家查隐患保安全”活动等专项活动6次,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编印《民政服务机构“必知必会必行”安全常识学习手册(2024版)》,开辟“抓好安全生产•建设平安民政”等专题专栏。滕州市民政局在滕州市级消防、应急工作2023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级。二、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滕州市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科室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联系点建设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工作流程图等系列制度机制,设置法治工作办公室,夯实联系点建设的基础。(二)加强工作支撑。先后赴北京昌平区、河北正定县进行法治工作联系点考察学习,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赋能固基年”“标准化建设提升年”调度推进会议,编制《“法治赋能固基年”大家谈》《“标准化建设提升年”大家谈》《民政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标准化建设成果汇编》等综合材料集。(三)扩大工作网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打造“镇街+局属单位+社会组织”多方力量参与的民政法治信息采集点,不断优化民政法规政策意见征集工作机制,推进民政法治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成立民政法治专家库,举办颁发聘用证书仪式,引导各领域法治专家参与民政法规政策的评估、论证等环节,协助推动立法调研。开设“法治赋能兼爱民政”专栏,专题报道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扩大工作影响力。三、推进法治建设的心得体会(一)法治引领民政发展,权责清晰职能分明。民政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多个方面,必须确保每项工作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依法行政是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随意决策和违规操作。通过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及持续加强法治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在每个环节中都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从而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二)依法行政贯穿始终,全程覆盖监督落实。法治化管理不能仅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某一领域,而是要贯穿整个民政工作的始终,从政策制定、执行到监督,确保每一环节都依法操作。首先,政策制定时要确保所有条款合法合规,必要时应聘请法律专家进行审查;其次,在执行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范操作,避免出现“选择性行政”或“人情关系网”;最后,在监督和反馈环节,确保投诉渠道畅通,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全过程的法治化管控,构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民政管理体系。(三)法治思维深入人心,依法办事化解难题。推动民政工作的核心在于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法治意识”。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民政事务,首先要从法律角度出发,运用法律工具和程序来处理矛盾与冲突。法治思维的培育不仅仅是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在工作中不断实践和运用的过程。每个民政干部都应熟练掌握相关法律,做到遇事找法、用法、靠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法治思维的深入贯彻,能够有效规避工作中的法律风险,同时确保民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四)保障权益双向并举,维护权利群众为本。在推进民政工作时,既要做到政策执行的形式合法,也要确保内容符合实质的法律要求。统一形式与内容意味着每一项民政政策从制定、宣传到落地执行,都必须与相关法律法规高度契合,确保政策既能实现社会效益,也能在法律层面无懈可击。特别是在保障群众权益方面,任何政策都应充分考虑群众的合法诉求,确保群众的权利不受侵害。同时,还要规范民政工作者的行为,保障其工作权利的合法性。通过统一形式与内容的双重保证,既能够在政策层面为群众提供切实的权益保障,又能为民政部门自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提供坚实基础。推进民政法治工作是保障社会公平、提升行政效率的关键路径。滕州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法治先行,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