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家探讨一下,目前收养法律规定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那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就是假如我娶不到媳妇 我让我父母去收养一名六岁女童,然后我给那女童灌输封建的婚姻和生育观念,等被我父母收养的女孤儿或者女残疾儿童年满十六岁后我再哄骗被我父母收养的女孤儿或者女残疾儿童给我生个孩子,只要我父母收养的女童是女孤儿或者女残疾儿童就可以了了 法律规定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啊啊。那我让我父母跑福利院收养一名六岁的的女性孤儿或者女性残疾儿童 收养女性孤儿或者女残疾儿童,等这女童年满十六岁后我再哄骗这女孤儿或者女残疾儿童做我媳妇并给我生个孩子 反正法律规定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的限制啊 那我让我父母收养女孤儿一人 等女女孤儿长大了我再让她做我媳妇并生孩子给我我 如何啊啊 这是收养法律的一个大漏洞 我这样做怎么样啊啊 想和大家探讨一下 请发表看法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