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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成龙丨《史记》中的汉文帝立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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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发于《或问》(日本期刊,2018年12月),后收入董成龙:《武帝文教与史家笔法:〈史记〉中高祖立朝至武帝立教的大事因缘》(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

自从汉高祖确立汉承秦制的汉朝祖制,汉惠帝和吕后便以黄老之名无违祖制。吕后所考虑的不过是开朝君主去世后如何巩固政权,从而巩固自己的统治,眼光仍然局限在权力政争一隅,还没有动过导民以德的立教念头。汉惠帝发丧的时候,吕后哭而不哀(“太后哭,泣不下”),不过是因为畏惧当时的立朝权臣,害怕自己无法应对这些跟汉高祖一起打天下的功臣武将。至于陆贾,虽然为新朝写作《新语》,终究没能推动汉朝的立教事业。史迁记录他的行迹,有招安南越赵佗一事,仍然是立朝的余韵——完善国朝统治的空间秩序,却在立教改制的方面徒劳无功。汉高祖排定朝臣功次,萧何第一,是“功人”,其他众将只是“功狗”,然而在史迁看来“功”只不过是人臣之中的第三等,他认为古代的人臣可以分为五种层级,“用力曰功”,在此之上,“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言曰劳”(《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显然是说在“立功”之上是“立德”和“立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汉文帝即位(前180-前157在位),因为废诸吕而诱发改制的动议,“有司议欲定仪礼”;然而史迁所记,“孝文好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这岂不矛盾?不能由此真的以为汉文帝沿袭汉惠帝和吕后的喜好,用黄老无为之术而无违祖制。汉文帝位居人君,却行事简朴,要做天下人的表率,“以示敦朴,为天下先”,但老子的教导不是说“不敢为天下先”吗?史迁在评点汉文帝之前首先征引了孔子:“必世然后仁。善人之治国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一世即三十年,“如有受命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孔安国语)。史迁深情款款,记述汉朝到汉文帝时期已经立朝四十余年了(“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史记·孝文本纪》),“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史记·孝景本纪》),似乎对汉文帝颇有期许。如果汉文帝只是“无益于治”的君主,为何史迁要如此铺陈?要理解这一点,就要先理解他笔下汉文帝的整体思考究竟如何。
吕后专权,临朝称制,把持朝政,她去世后汉家朝臣面临如何安排接班人的历史—政制问题。诸位大臣暗自商量(“阴谋”),首先排除了所谓的汉惠帝之子,以为他们只不过是吕后随意找来的他人之子,都不是汉惠帝真正的儿子。这样一来,要确定接班人,就要重新回到第一代君主,依照与汉高祖的血缘来定。当时有资格继承大统的主要有三个人:因为吕后残暴,汉高祖刘邦的儿子只剩下淮南王刘长(前198-前174)与代王刘恒二人,另外一个有资格角逐君位的则是刘邦的长孙齐王刘襄(?-前179)。
然而,刚刚除掉吕氏的权臣们担心外戚干政之事再起,“以子则顺,以善人则大臣安”(《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外戚干政,连汉高祖的儿子们都被杀的差不多了,这些开朝功臣岂会有好下场?重臣们商量,认为刘襄母家“恶人”,因此虽然他在诛吕一事上有功,却很快被排除在接班人选之外。接着,刘长也因为同样的理由被排除。担心外戚干政固然成立,强君在上,恐怕亦非重臣所乐见——强君如何容得下重臣?
与此相反,代王刘恒的势单力薄反倒成了他最大的优势(《史记·吕太后本纪》)。重臣们经过商讨,决定拥立刘恒进京称帝(“上从代来”);此次突召进京即位,大任加身,恐怕完全出乎刘恒的预想。作为新君主,刘恒入主中央,一方面要与历史做切割,以确立他的统治新秩序,从而告别汉高祖—吕后的立朝传统——《史记·孝文本纪》也是将“大臣共诛之(按:即吕氏宗亲)”和“谋召立代王”一起讲。另一方面,汉朝既然承周之弊,单纯依靠“政不出房户”,只能收束周秦之际兴起的法术之势,不能张扬缺失的文教,挽救周朝末年以来的世道衰微。刘恒的韬略恰恰就是他的柔软。接下来的一系列行为足见其并非以黄老无为而无违祖制,而是施行“阴谋修德”以倾祖制的法术,无为而无不为。
汉文帝 刘恒(前202-前157)
刘恒即位后,很快就有几件大事。即位三个月之后,因为“继嗣不明”(《史记·太史公自序》),相关部门的技术官员提议汉文帝早点确立太子,这显然是基于历史经验教训的考虑,不至于让后世君主再像汉文帝即位一般惊心动魄,否则,稍不留神就会破坏国朝安定。所谓“继嗣不明”就是指定接班人的政治原则尚未敲定,立储君不只是确立下一任君主是谁,还意味着确定国朝政治秩序中接班人的继承原则。汉惠帝继承汉高祖帝位,即位原则是父死子继,而表面上看,汉文帝即位却是兄终弟及,立朝三代,两次君位传递就出现了两种继承原则,那么汉家后世君主的继承到底怎么办,是依照父死子继还是兄终弟及?
于是,大臣两次向汉文帝提议立太子,汉文帝却两次谦让不允,直到大臣第三次提议才终于允许立太子。其中婉曲,需要细细品咂,汉文帝绝不仅仅是故作谦让姿态,更是在施展以两次谦让悄然否定两种接班人原则的韬略。
技术官员第一次提议立太子,汉文帝的答复是,应当“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禅天下”,自承他本人即位就已经是无德而有位的僭越之举了,如果再预先指定接班人,那就更是无德了,如何面对天下人?——所以干脆用禅让制吧,选贤与能。这一谦让表面上是推出禅让的继承原则,实际是等待技术官员探明君心,出面加以否定。
技术官员显然心知其意,于是第二次提议立太子时率先直言早立太子就是“不忘天下”,轻松抛弃禅让制。技术官员所说只此一句,太过简短,而汉文帝却回答很多,颇为反常,好似急不可耐:
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阅天下之义理多矣,明于国家之大体。吴王于朕,兄也,惠仁以好德。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岂为不豫哉!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贤及有德义者,若举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终,是社稷之灵,天下之福也。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非所以忧天下也。朕甚不取也。(《史记·孝文本纪》)
汉文帝列举了楚王(叔父)、吴王(兄长)、淮南王(弟弟)这三个诸侯王,特意申说他们就是下一任君主的候选人啊!何况还有更多同族血亲,应当从这些人中筛选,然后推举,不必非得是自己的儿子。这个回答颇显奇怪,因为答非所问。官员所谏不过是早立太子,却未指明应该基于何种继承原则立太子,然而汉文帝却在推辞第一次提议时否定了禅让原则,又在推辞第二次提议时否定了父子相传以外的其他血缘继承原则(传于叔父、传于兄、传于弟、传于族人)。这则黄老韬略的故事在北魏重现,《资治通鉴·宋明帝泰始七年》和王夫之(1619-1692)《读通鉴论·宋明帝》就指出,北魏献文帝拓跋弘(454-476)“好黄老浮屠之学”,其子年幼,因此想要让自己的叔父继承君位,群臣与宗室都不应允,方才被迫立子为帝,自立为太上皇,趁势请众臣辅佐幼帝。此一韬略,恰恰可以视作汉文帝之举的后世注脚。[1]
汉文帝谦让时特意申说不必非得立子,反倒恰恰只留给技术官员一种选择:必须立子的父子相继原则。
有了这一逆笔的明示,技术官员与汉文帝的第三次对话,就彻底逆转了第二次对话时的结构——这一次提议立太子时,技术官员所说甚多,是要把汉文帝留给他们的这个重大课题作一番论证:
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自殷、周以来的历史传统都是父死子继。技术官员的历史性论证颇有问题,诉诸并仰仗历史,便一定会面临依据哪一段历史的问题,因为历史并非一以贯之。下文也将涉及,汉文帝对于历史性的论证颇有怀疑,然而接纳某一论证,未必全然取决于它的理论自洽,还在于它的现实功能)
子孙继嗣,世世弗绝,天下之大义也,故高帝设之以抚海内。今释宜建而更选于诸侯及宗室,非高帝之志也。(不仅远古以来的历史传统如此,汉高祖所确立的汉家传统也是如此。现在采用父子相继之外的其他血缘继承原则,是违背了汉高祖所确立的汉家祖制)
技术官员所述甚多,而史迁竟只字未提文帝的答复。答案很简单,“上乃许之”,技术官员已经深明君心,夫复何言?汉文帝与技术官员你来我往,这番讨论的关键是汉文帝一举两得:一方面,确立太子的接班人继承原则,反过来又在为汉文帝以藩王之身突然入主朝廷正名——汉文帝即位表面上依据的是兄终弟及的继承原则,但其实不然。因为汉惠帝一支绝嗣,需要重新从上一代君主那里按照父子相继的原则确立新君主。史迁目光如炬,下笔波澜不惊,内里暗流涌动,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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