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G03单元02街区B26-4(部分)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施家梁镇桂花村,调查地块西、南、北至闲置地,东至嘉运大道,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6.47779°,北纬29.76270°,占地面积为15466.6m2(约合23.2亩)。
2009年前,调查地块内主要分布有荒地、水塘、居民房及内部道路等;2009年,地块内居民房拆除,南侧水塘干涸,地块基本闲置;2010~2015年间,地块基本闲置;2016年,地块南侧水塘被村民蓄水,平整周边区域用于私人居住,其余区域基本闲置;2017年至今,地块被周边居民开荒用于蔬菜种植。
根据调查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00109202500006号),调查地块规划为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建项目为北碚区蔡家片区养老服务中心,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03-2011)中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因此,本次调査按照 GB 36600-2018 的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渝环办[2022]97号)要求,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可以免于采样检测。为明确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对地块进行验证性采样,采用XRF金属分析仪和PID手持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对土壤进行快速筛查检测。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5个土壤快速筛查点位,土壤筛查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除六价铬外金属及PID;布设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计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另采集1个地表水平行样品,地表水监测因子为:pH、铜、砷、汞、镉、铅、六价铬、镍。
检测结果表明,所有点位土壤快速筛查点位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表水检测因子检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北碚区G03单元02街区B26-4(部分)地块现状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当前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
2009年前,调查地块内主要分布有荒地、水塘、居民房及内部道路等;2009年,地块内居民房拆除,南侧水塘干涸,地块基本闲置;2010~2015年间,地块基本闲置;2016年,地块南侧水塘被村民蓄水,平整周边区域用于私人居住,其余区域基本闲置;2017年至今,地块被周边居民开荒用于蔬菜种植。
根据调查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00109202500006号),调查地块规划为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建项目为北碚区蔡家片区养老服务中心,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03-2011)中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因此,本次调査按照 GB 36600-2018 的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渝环办[2022]97号)要求,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可以免于采样检测。为明确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对地块进行验证性采样,采用XRF金属分析仪和PID手持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对土壤进行快速筛查检测。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5个土壤快速筛查点位,土壤筛查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除六价铬外金属及PID;布设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计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另采集1个地表水平行样品,地表水监测因子为:pH、铜、砷、汞、镉、铅、六价铬、镍。
检测结果表明,所有点位土壤快速筛查点位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表水检测因子检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北碚区G03单元02街区B26-4(部分)地块现状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当前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