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明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都是往圣先贤们在历史长河中逐步积累起来的,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岂能凭一时的热情和血气就随意“打倒”“抛弃”或 “拿来”?两大文明的交汇融合,这是多么纷繁复杂的事情,哪里是几句口号和几场炒作式的“论争”就能解决的。孔家店不是想打就能打倒的,真要打倒了,中国也就不成其为中国了。西化也不是想“全盘”就能“全盘”的,这不过是一个幻觉和一句戏言罢了。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不知为什么让那么多的饱学之士为之糊涂和低能。夷夏之辨的义法充满着政治文化智慧和历史智慧,不是一种简单而偏执的情绪和态度,它是一种言说的模式和解释框架,它凝聚着我们的文化始祖和先贤们卓越超凡的政治文化慧识,凝聚着他们对社会和历史的独到而透辟的见解。正是凭籍着它,两千年来我们把文化问题、民族问题、外交问题、政治问题都处理得妥妥当当,合理合情;正是凭籍着它,才有了二千年的天丅朝礼仪之邦;也正是凭籍着它,才有了深受华夏文明影响的包括日本、韩国及东南亚诸国在内的儒家文化圈。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前现代的人类文明交往中作为义法的夷夏之辨的确是功不可没的。至于“夜郎主义”之说、“闭关自守”之谈纯系别有用心的诋毁,是对夷夏之辨这一义法的无知和曲解。
那么,夷夏之辨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夷夏之辨是要辨明夷狄与诸夏之别,既要辨别就得有标准。因而,要了解夷夏之辨的实质就要从它辩别的标准着手。这个标准又是什么呢?这个标准不是血统,而是文化,所谓“诸候用夷礼则夷之,夷狄进中国则中国之”[6]。“夷夏的标准在于文明程度的不同,具体说来,文明程度低,无礼仪文教者谓之夷狄,文明程度高,有礼仪文教者谓之诸夏”[7]。也就是说,文明与野蛮是夷夏之辩的基本标准,即夷夏之辩所要辩的并非夷狄与诸夏在种族意义上和血统意义上的差别,而要辩的是二者在文明程度上的差别。礼仪文教高于野蛮和原始,故而礼仪之邦有权治理和教化野蛮原始之邦,反之,原始野蛮之国则不能治理有礼仪文教之国。这种不与夷狄主中国,不与夷狄执中国的思想是符合人类历史文化发展的根本要求的,因而,这种思想具有相当的历史文化的合理性。由此可见夷夏之辩并没有种族意义上的偏见,但确实不乏文化等级制的因素,所以说夷夏之辩不是种族之辩而是文化之辩。
夷夏之辩是文明与野蛮之辩,那么,划分野蛮与文明的标志又是什么呢?“文明”这个概念在传统中国指涉的是仁义道德和礼仪文教,在现代中国,“文明”一词的“所指”发生了变化,很多时候是专指具有西方现代色彩的事物,西方代表文明,而中国(包括整个非西方世界)则代表落后,传统中国“文明”与“野蛮”对举,现代中国“文明”与“落后”对举,因而过去的“文明”——礼仪文教在今天看来成了“愚昧”、“落后”,成了非文明,而用于殖民扩张和掠夺的坚船利炮则成了“文明”。孔子是“愚昧”和“落后”,基督成了“文明”。因此,我们必须分清楚,夷夏之辩的义法中所指的“文明”与今天之所谓“文明”是有区别的,在《春秋》中“文明”是相对于野蛮而言,判别文明与野蛮的标准是仁义道德,仁义道德是夷夏之辩的根本标准,“凡是合符仁义道德的《春秋》即中国之,凡是不符合仁义道德的《春秋》则夷狄之[8]”。由此可见,夷夏之辨实为道德之辩。从这个意义上讲,夷夏之辩是超越地域超越疆界超越种族的,甚至超越文明形态超越时代,因而它不仅不是封闭的,恰恰相反,它具有强烈的“开放性”。在儒家“仁义道德”的立场上来观照,现代西方的坚船利炮和社会达尔主义也在“野蛮”之列而非“文明”,根据《春秋》义法也应该“夷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