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吧 关注:748贴子:4,017
  • 0回复贴,共1

虎溪电机老厂区、家属区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重庆市沙坪坝区U11-1-2、U11-2-2等19个地块(原重庆虎溪电机厂老厂区、家属区)(以下简称“修复地块”)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电村,红线范围面积为367644.8平方米(约551.5亩),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06.32364°,北纬29.61371°,地块北至盛德路,南至大学城北路,东至东一路,西至大学城东路。
修复地块历史上历史上为荒地、农地;1949年建立为西南炮兵学校(后更名为重庆炮兵学校),主要从事教学活动,校内无武器存储和训练靶场,也无工业生产活动;1969年,重庆炮兵学校撤销,改建设为重庆虎溪电机厂;2014年,重庆虎溪电机厂停产搬迁,对除锅炉房、工具厂房、配电房、家属区域外的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对部分硬化地面破除,拆除后的建渣就地堆放;2015年生产厂房拆除后,进行地面平整硬化,并搭设彩钢棚后对外出租,入驻企业为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行业类别为L7113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废品回收站(行业类别为F5191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2016~2017年,入驻企业包括摩配件加工厂(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活动板房厂(行业类别为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驾校训练场地(行业类别为L7249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福甸园项目部;2019年,修复地块内北侧入驻个体户进行简单机加工(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2021年,修复地块内的球场及苗圃堆放有来自修复地块外东侧开挖的土石方;2022年,地块内所有租赁企业搬迁;2023年,地块东南角正在修建快轨15号线,其他区域维持现状。
项目地块内,原虎溪电机生产区设施设备和建构物(除配电房、劳务公司、工具房、锅炉房的建构筑物外)已拆除,家属区部分的建构筑物未拆除;地块内配电房仍在使用中,地块东南角正在修建快轨15号线,整个生产区域未进行封闭管理,有专人值守。地块内企业行业类别均不属于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地块。目前,地块部分区域除虎溪电机遗留建筑物外,还保留大粒径暂存区、洗车池、污水处理池等部分修复阶段的建筑物,地块整体处于闲置状态。
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中小学用地(A33)、商业用地(B1B2)、公园绿地(G1)、供电设施用地(U12)和城市道路用地。效果评估从严按照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评价。
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土壤受到了砷、镍、铅、铬(六价)、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污染。初步估算出地块污染土壤分布面积2090~4000平方米,污染土壤总方量3740~7100立方米。确定地块修复目标值为:砷(20mg/kg)、镍(150mg/kg)、铅(400mg/kg)、铬(六价)(3.0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苯并[a]芘(0.55mg/kg)。
2024年9月,重庆宇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复实施单位”)承接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2024年11月4日,修复实施单位编制的《重庆市沙坪坝区U11-1-2、U11-2-2等19个地块(原重庆虎溪电机厂老厂区、家属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方案》)通过了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咨询会,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取得了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备案通知书(批复)(渝(沙)土方案[2024]7号)。确定本地块土壤污染的修复技术路线为:将污染土壤清挖并进行筛分预处理后,将污染土壤全部外运至水泥厂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筛分石块同污染区域表层硬化层转运至堆存区清洗,清洗后在堆存区进行存放;硬化层冲洗产生的底泥与污染土壤一起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硬化层冲洗废水在场内进行预处理后外运至金凤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修复实施单位于2024年11月28日开始场内修复施工,2025年3月7日完成全部场内部分施工。污染土经清挖筛分后转运至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单位实际最终污染土壤清挖面积共计约2389.2平方米,清挖方量约4189.8立方米;转运污染土壤108车次,污染土(含污泥)外运处置合计为4923.06吨(包含底泥);筛分后大粒径经清洗后在场地内暂存,总量约1646.8立方米(虚方);施工废水经场内预处理、检测达标后由罐车运送至重庆金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足区工业园区龙水A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共外运2车次合37.8吨。
实际修复过程较修复方案的变化情况为:(1)污染土壤清挖顺序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2)污染土实际清挖工程量大于修复方案明确的方量;(3)施工废水经自然沉淀后检测满足施工废水处置终端进场要求,因此未进行预处理;(4)废水处置终端由金凤园区污水处理厂变更为重庆金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足区工业园区龙水A区污水处理站;(5)敏感目标环境噪声限值结合实际情况由《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环境噪声限值变更为2类环境噪声限值。修复实施单位自验收结果表明,重庆市沙坪坝区U11-1-2、U11-2-2等19个地块(原重庆虎溪电机厂老厂区、家属区)地块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使用要求。
重庆沐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承接效果评估工作后多次对现场进行复勘。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及访谈等制定了相应的效果评估方案。效果评估采样工作于2025年1月开始,至2025年3月结束。效果评估对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石块堆体、疑似污染土堆体、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了采样检测(采样、检测单位为重庆渝法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效果评估共采集基坑、影响区、堆土及大粒径土壤样品386个(含深层样68个),另采集现场土壤密码平行样品56个;用于浸出测试的大粒径样品6个,另采集大粒径浸出测试现场密码平行样品2个。
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效果评估最终所采集的土壤样品均满足本项目效果评估要求,说明本项目基坑污染土壤清挖工作符合验收标准,基坑清挖出来的疑似污染土经检测认定为清洁土,大粒径石块监测因子含量低于修复目标值,浸出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石油类满足表2一级标准。本次修复工程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
通过对治理修复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结合效果评估的采样检测结果分析,我单位认为重庆市沙坪坝区U11-1-2、U11-2-2等19个地块(原重庆虎溪电机厂老厂区、家属区)地块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质量满足GB36600标准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以安全利用,同意竣工验收。特向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将该地块(地块编号:5001062380217)移出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IP属地:重庆1楼2025-05-15 15: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