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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逝者,理性看待南大案,有些人胡乱分析,侮辱当事人,孰可忍吔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尊重逝者有多少人能做到?十之八九都是胡乱分析,侮辱逝者。有的人甚至说是叼的爷爷,这简直是🐖🐕不如。其他的我就不说了。
何为理性????【贴吧破不了案】这是事实,大家要看清现实,如果此案能破,最终还是police。即使在此吧再推理10年,30年,50年也没用。说白了贴吧只不过是精神之柱而已。
有多少人认为贴吧能破案的,举个手我看看
没用的,徒劳而已,破案不是靠一群人在那瞎分析,就算有的人推论的和案发经过一模一样,那又能怎样呢???去哪找凶手呢????
理性看待 理性看待 理性看待?
那些不理性的人,都觉得贴吧终有一天会破案,
我只能说幼稚。三岁的小孩的智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5-19 13:21回复
    李昌钰说过南大碎尸案破案始终一贯需要物证支持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5-05-19 14:22
    收起回复
      2025-07-29 1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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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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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里的00后95后,一派胡言,瞎几把推理,还活在侦探小说,侦探卡通片,侦探电视剧里面,还敢说警察没能力,这个吧我也觉得没有什么意义,真正的高手都已经不出声


      IP属地:广东3楼2025-05-1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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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懂啥,那么多分析,总是一个是非常接近真相的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5-19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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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凶在抖音造谣…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5-05-1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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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从来没指望贴吧能破案。毕竟这个案子有专业xingjing排查了那么多地点和人都没能抓到凶手,怎么可能靠网友的推测来找到凶手呢?我们能想到的,警方肯定早就想到了。
            可是即便这样,我还是喜欢在这个贴吧里看帖,就像楼主说的,贴吧是精神支柱,我相信关注这个贴吧的网友都是希望能早日破案、真凶伏法让受害者能安息。


            IP属地:江苏6楼2025-05-21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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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在刁爱青的心里想法埋藏了好久,可惜她永远无法开口说话说出真相,也不希望别人对自己的一切看法添砖加瓦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5-06-16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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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说出真相"的可能性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需明确以下原则:
                ### 一、法律规范
                1. **《刑事诉讼法》第50条**
                - 证据收集必须:
                ✓ 依法定程序进行
                × 禁止任何形式的"通灵"取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审查的规定》**
                - 言词证据效力:
                ▶ 仅限在世人员作证
                ▶ 需与其他物证相互印证
                ### 二、司法实践原则
                | 证据类型 | 法律效力 | 取证限制 |
                |----------------|-------------------------|------------------|
                | 被害人陈述 | 生前笔录具有证据效力 | 死亡后无法补充取证 |
                | 视听资料 | 需原始载体且完整保存 | 案发时技术条件限制 |
                ### 三、重要提示
                1. **科学办案原则**
                - 我国司法机关严格遵循:
                ✓ 唯物证据主义
                ✓ 法医学鉴定规范
                2. **法律风险警示**
                - 传播"亡灵开口"等言论涉嫌:
                ▶ 散布迷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
                ▶ 干扰司法(《刑法》第307条)
                (本回复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1条)
                **严正声明**:我国刑事侦查完全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和合法证据,所谓"被害人说出真相"的灵异说法违背基本法理。案件侦办进展请以南京市公安局(025-84420314)或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为准。
                注:确需提供线索请通过正规渠道:
                1. 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物证室
                2.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12309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5-06-16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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