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从1991年5月颁布实施至今已经走过了20年,基本达到了立法的初衷,但现实也表明,《条例》仍需加强执行力度。
【解说】对西双版纳各族人民而言,澜沧江有着特殊的意义,城市因水而美,人物因水而灵秀,由于澜沧江独特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点,流域孕育了世界上最丰富的水生物种。为了更好地保护好这些物种,保护好这条“东方多瑙河”,我州制定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
《条例》明确规定澜沧江防护林范围,为澜沧江沿岸非平坝地段第一道分水岭以内,然而在州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中却发现,大部分地方保护有力,少部分地方橡胶种植已突破防护林保护范围极少数地段,新开垦的痕迹明显。
这一现象,引起了包括政协委员在内的许多有识之士的注意,认为《澜沧江保护条例》在贯彻实施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同期声】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 岩甩:我们建议,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对《澜沧江保护条例》应该加强执法力度,作为我们广大人民群众,要遵照法律法规具体的措施办事,第三在新闻媒体上,我们要做更大的宣传,宣传好保护好我们澜沧江,使这条河、这条江更加美好。
【解说】对西双版纳各族人民而言,澜沧江有着特殊的意义,城市因水而美,人物因水而灵秀,由于澜沧江独特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点,流域孕育了世界上最丰富的水生物种。为了更好地保护好这些物种,保护好这条“东方多瑙河”,我州制定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
《条例》明确规定澜沧江防护林范围,为澜沧江沿岸非平坝地段第一道分水岭以内,然而在州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中却发现,大部分地方保护有力,少部分地方橡胶种植已突破防护林保护范围极少数地段,新开垦的痕迹明显。
这一现象,引起了包括政协委员在内的许多有识之士的注意,认为《澜沧江保护条例》在贯彻实施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同期声】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 岩甩:我们建议,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对《澜沧江保护条例》应该加强执法力度,作为我们广大人民群众,要遵照法律法规具体的措施办事,第三在新闻媒体上,我们要做更大的宣传,宣传好保护好我们澜沧江,使这条河、这条江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