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又消失了,重贴
据SW本人声称,而同实验室人也承认的一条事实是有一瓶铊盐溶液放在童课题组实验室的公用实验台上。那么毒害ZL的铊盐是否有可能由该瓶取得?这应该是案件中重要的事实之一,但网友们宁可去费心考证某某马甲的真实身份也不去弄清这一问题,我觉得是走入了歧途。
某清华网友查询了清华92年后所发表的全部有关铊盐的论文,总共只有少数几篇。经比对基本可以确定SW所参与的,涉及铊盐的工作属于童课题组199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工作范畴(见朱令事件电子书)。该论文如下:
Analytica Chimica Acta 322 (1996) 91-97
Solid-substrate and micellar-stabilized room temperature
phosphorescence of two anilinonaphthalenesulfonates
Ai-Jun Tong * , Ying-Guang Wu, Long-Di Li
Departmat of Chemistry, Tsinghua University.
Received 16 August 1995; revised 3 November 1995; accepted 12 November 1995
我下载阅读了此文,发现文中描述的实验部分使用过两种不同浓度的硝酸亚铊(TlNO3)溶液,分别为0.1和0.25M浓度,其中0.25M溶液用量较大。0.25M已经是相当高的浓度,相当于每1000毫升溶液中含硝酸亚铊66.6克,含铊约50克。而铊的最小致死量,不同文献报道为8或12mg/kg体重。对一个体重50kg的人来说,致命剂量仅有0.4-0.6克。也就是说只需10毫升0.25M硝酸亚铊溶液即足以造成ZL所受到的损害。10毫升是多少?一个眼药水瓶的容量。所以毒害ZL的铊盐是确实有可能由SW提到的该瓶公用溶液取得的。
另一值得注意的问题是ZL所摄入的铊盐量。目前有三种说法:超过致命剂量;超过致命剂量2000倍;超过致命剂量一万倍以上(见朱令事件电子书)。按后两种说法朱令需摄入数百乃至数千克铊盐,这明显是不可能的,因此这两种说法应当就此抹去,不再作为被采信的证据。在此也希望大家提供或传播证据时尽量做到准确,不要相信风传。这样才有利于尽早揭示真相,还ZL及其家人以公道。
作者: 舟亚佾 2007-4-18 17:22 回复此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