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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海姆乐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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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海姆乐派是早期古典时期最重要的音乐流派,18世纪在德国南部曼海姆形成,由当时聚集在德国曼海姆(Mannheim)地区的艺术家们构成。当时曼海姆宫廷的公爵特别热爱音乐,组建起欧洲最优秀的管弦乐队,使曼海姆成为当时德国重要的音乐文化中心。一批来自奥地利和波希米亚,以约翰·斯塔米茨(Johan Stamitz,1717-1757)为首的音乐家们一起创作、演出,对整个欧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被称为“曼海姆乐派”。他们成立了最早的交响乐团“曼海姆管弦乐队”,并在J.W.斯塔米茨(Stamitz,1717-1757)指导下,成为技术高超、素质优良、闻名全欧的交响乐团。这支乐队以他们精湛的演奏水品而闻名。这支乐队演奏的时候特别强调力度的对比,特别在渐强和渐弱的使用上开创了先河。这些演奏时候的细节处理在之前的器乐作品中是不被重视的,但曼海姆乐派将它发扬了起来,显示了当时这些音乐家独特的美学见解。这加强并丰富了音乐的表现力,因此“曼海姆管弦乐队”从客观上为交响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基础。
曼海姆音乐作品的特点  作品轻捷明快,主调音乐风格已完全确立,高声部音乐线条十分突出,乐队织体清澈透明,通奏低音已被谱写为明确的乐队各声部,以优美的旋律,活泼轻快的风格、鲜明的对比著称。挖掘出管弦乐队丰富的表现力,表现出它特有的力量和灵活多变的潜能。曼海姆乐派的音乐作品,也是第一次自觉地把力度作为重要的因素。
乐派的代表人物有:   约翰·施塔米茨(Johhan·Wenzel·Anton·Stamitz,1717年——1757年)和他的儿子卡尔·施塔米茨(Karl·Stamitz,1745年——1801年)   里赫特尔(F·X·Richter,1709年——1789年)   卡那比赫(Ch·Cannabich)   他们当时都在曼海姆选侯公理查·提沃多的乐队中工作。

曼海姆乐派在音乐史上的贡献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结构上,奠定了古典交响乐的基本结构布局,在意大利歌剧序曲快—慢—快结构的基础上加入了快速的第四乐章,形成了快板—行板—小步舞曲—快板终曲的交响乐套曲形式。   (2)在演奏风格上,仔细安排乐队演奏力度上“渐强”、“渐弱”的情感幅度变化,在当时具有前瞻性。
(3)在创作上,以主调音乐风格为主,重视以小提琴为中心的旋律声部,加强了管乐器的色彩效果,废除了巴罗克时期乐队通奏低音的写法,开创性地采用总谱形式进行创作。   (4)在乐队编制上,形成了相当完整的交响乐队,1756年达到56人,成为当时欧洲最大、最优秀的管弦乐队。将乐团编制由20人增至40多人,成了古典乐派的标准规格;第一小提琴手作为乐团首席的传统,也是由曼海姆乐派流传下来的。( 羽管键琴演奏者的指挥作用已被手首席小提琴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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