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我的退耕还林地被征收占用,到现在我一直没有得到该得到的费用,一直在我们的原来的村长手中(被他贪污了),他不愿意给我,原因是说那里的地是他的 ,而又找不到适当的证据说明那块地是他的,我有自己的林权证,可是,天柱县政府竟然不承认我的林权证是有用的证明,还说我的林权证是非法得到,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直到2012年农历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法院审判长亲临现场查看,到农历五月二十六日领到终审判决书后,又到天柱县瓮洞镇政府走了六次,一次一个说法,最后回答是还要我去县调处办重新确权;后来又到县法院请求立案,以诉讼追回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可是法院也拒不立案,也同样说要我去县调处办确权,我又到找调处办办案人员,他说:“你的路已经走完了,要我确权可以,你重新写个申请来,先把你的林权证撤销,再解决”现在我旡奈,特向上级领导请求派员调查核实为盼。2012年,经过长达5年的一场农民和村长的官司才有了最终的结果,经黔东南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确定了是我的林权,可是天柱县翁洞政府竟然拒绝承认,请问这是什么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