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都和慕晨在一起。早晨一起出去写生,晚上一起漫步闲聊。不得不说,她的画功很好,至少比我好。只是她没有我这般阅历罢了。
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子,与她在一起的这一个星期,我保证,这是我近三年来最开心的日子。
我们在画画上有那么多共同话题,有那么多共同观点。我们在一起,肆无忌惮的大笑,无拘无束的疯狂。
她要回去的前一天,我们坐在石壁边,她靠在我的肩上一直笑。她说:“我喜欢你。顾铭,跟我在一起吧。”
有那么一瞬间我是想点头的,可是理智不允许我那么做。见我不回答,她的笑容逐渐凝固,慢慢的转化为受伤,她说:“我知道了,对不起。”说完便跑了开去。
我一路找回去,她已经在大叔家收拾行李,我站在门外默默地看着她,心乱如麻。我是喜欢她的,我想,不然不会这么舍不得。可是,我不能够自私的跟她在一起。
晚饭,我们变得异常沉默。终于,她说:“顾铭,你送我回去,好吗?最后一次,我知道以后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望着她充满期望的眼神,我竟忘记了怎样拒绝,点头说好。
第二天,我们一起告别这里,踏上了她的归程。一路上她都是开心的,挽着我的手臂,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嘴角有淡淡的笑意。我不禁跟着笑了,慕晨这样聪慧可爱的女子,我很难说我不喜欢她。
她在成都读书,那算是个很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她的朋友来车站接她,她很固执的挽着我的手臂向所有人宣告:“这是我偶像顾铭,也是我喜欢的人。”然后她的同学起哄的笑着。
晚上,她们去KTV,慕晨非要拉上我,不得已我只好跟着去了,原来她的歌声也是那么好听。她们玩的很狂热,我也跟着疯狂,坐在沙发上随着她们一起为慕晨打着拍子。突然慕晨朝我跑来,一双红唇附上我的,我诧异,随即沉浸。我对自己说,沉迷这一次就好,一次就好。
之后大家一起玩游戏,很老土的真心话大冒险,轮到我时,她朋友问我:“顾铭,你喜欢慕晨吗?”我点头说:“当然喜欢。”她们都开心的笑着。
喝了很多酒,大多都醉了。我扶着烂醉如泥的慕晨拦下一辆计程车绝尘而去。她是一个人住,一间还算宽敞的屋子,是租的,现在的大学生大多喜欢在外面租房子住。我小心翼翼的照顾慕晨睡下,随后坐在书桌旁打量这个房间,挂满了很多画,有她的作品,也有我的。我自嘲的笑笑,看来我该离开了。
我看着熟睡的慕晨,拿起碳笔,第一次为人画素描,我画的很快,也很顺手。我在画的下面写下:顾铭只是一个过客,不该奢望停留太久。慕晨是个好女孩,该有幸福地生活。
我把画轻轻放在她的枕边。依旧是凌晨三点,我背上行囊,逃亡至下一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