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实施ROHS管理办法,确保公司产品的原材料、辅料及时正确转化为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所供应的原材料、辅料和供应商ROHS管理。
3、定义
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4、职责
4.1.采购部:
4.1.1负责调查供应商物料ROHS符合性,并与供应商签订ROHS符合保证书(在《采购协议书》中体现)。
4.1.2负责收集供应商提供物料(包括新物料)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如SGS机构)。
4.1.3负责收集危险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并传达至有关部门。
4.1.4负责上述文件资料的存档工作。
4.2.工程部:负责确认新物料的ROHS标准符合性。
4.3.品管部:负责入厂物料的ROHS标准符合性确认并标识。
4.4.仓库:负责制程中ROHS物料的分类标识及管控。
4.5.生产部:负责制程ROHS物料的分类标识与管控。负责设备的保养与评估确保不产生对产品污染。
5、内容
5.1.供应商管理
5.1.1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ROHS物料符合状态进行调查,填写《环保物料有害物质调查表》,经审查通过后,通知合格供应商签署ROHS标准符合保证书(在采购协议书中体现),并至少每一年提供有资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该物料所做有毒害物质的检测报告,并查核其内容是否符合ROHS要求。
5.1.2若供应商提供物料为危险化学品时,则要求供应商提供物质安全资料表作核查。
5.1.3供应商向我公司提供的物料或供应商名称有变动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采购
部,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物质安全资料表。
5.2.新物料管理
5.2.1当合格供应商提供新物料时,采购部在安排试用前先通知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若为危险化学品,需同时提供物质安全资料表,经工程部确认其物质符合ROHS要求后方可安排试用。
5.2.2当合格供应商提供的新物料不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本公司检测其不符合ROHS标准时,由采购部强制性送测(费用由其供应商承担)。
5.2.3本公司制造的新物料由采购部负责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
5.2.4在供应商没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没有签署ROHS标准符合保证协议时,采购部不能下单采购此物料用于客户有ROHS要求的订单上。
5.3.进料管理
5.3.1仓库收货送检时核实供应商送货单及落实物上是否有ROHS标识。
5.3.2品管部在核对物料ROHS标识和供应商ROHS测试报告后,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标准及处理程序,同时作出品质检验和ROHS检验状态之标识。
5.4.仓储管理
5.4.1仓库入库和保管时注意维护ROHS物料标识。
5.4.2未向本公司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被核查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不能加ROHS标识和入库。
5.4.3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成品入仓前由生产部负责在产品或其它包装上标明客户要求的特定标识。
5.5.制程管理
5.5.1本公司入库和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均为符合ROHS标准物料。生产车间在制程中不准用其它未确认的ROHS材料来代替使用。
5.5.2生产所需辅料也必须是符合ROHS标准的,使用部门须先确认辅助材料是否属于ROHS材料,否则不准领用并不准在制程过程用其它未确认ROHS材料来替用。
5.5.3设备部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与评估,确保设备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5.5.4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工具、用具、设备等要符合环保性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5.6.出货管理
5.6.1品管执行成品入仓前检验时和出货前的确认,确保产品检验状态中有ROHS标示。
5.6.2.出货时,仓库核实外包装上的ROHS标示和其它特定标识(客户要求指定的),如发现漏贴或错贴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反映,无问题后才能出货。
6、相关记录
6.1《采购协议书》
6.2《合格供应商名单》
6.3《环保物料有害物质调查表》
1、目的
通过实施ROHS管理办法,确保公司产品的原材料、辅料及时正确转化为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所供应的原材料、辅料和供应商ROHS管理。
3、定义
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4、职责
4.1.采购部:
4.1.1负责调查供应商物料ROHS符合性,并与供应商签订ROHS符合保证书(在《采购协议书》中体现)。
4.1.2负责收集供应商提供物料(包括新物料)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如SGS机构)。
4.1.3负责收集危险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并传达至有关部门。
4.1.4负责上述文件资料的存档工作。
4.2.工程部:负责确认新物料的ROHS标准符合性。
4.3.品管部:负责入厂物料的ROHS标准符合性确认并标识。
4.4.仓库:负责制程中ROHS物料的分类标识及管控。
4.5.生产部:负责制程ROHS物料的分类标识与管控。负责设备的保养与评估确保不产生对产品污染。
5、内容
5.1.供应商管理
5.1.1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ROHS物料符合状态进行调查,填写《环保物料有害物质调查表》,经审查通过后,通知合格供应商签署ROHS标准符合保证书(在采购协议书中体现),并至少每一年提供有资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该物料所做有毒害物质的检测报告,并查核其内容是否符合ROHS要求。
5.1.2若供应商提供物料为危险化学品时,则要求供应商提供物质安全资料表作核查。
5.1.3供应商向我公司提供的物料或供应商名称有变动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采购
部,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物质安全资料表。
5.2.新物料管理
5.2.1当合格供应商提供新物料时,采购部在安排试用前先通知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若为危险化学品,需同时提供物质安全资料表,经工程部确认其物质符合ROHS要求后方可安排试用。
5.2.2当合格供应商提供的新物料不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本公司检测其不符合ROHS标准时,由采购部强制性送测(费用由其供应商承担)。
5.2.3本公司制造的新物料由采购部负责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
5.2.4在供应商没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没有签署ROHS标准符合保证协议时,采购部不能下单采购此物料用于客户有ROHS要求的订单上。
5.3.进料管理
5.3.1仓库收货送检时核实供应商送货单及落实物上是否有ROHS标识。
5.3.2品管部在核对物料ROHS标识和供应商ROHS测试报告后,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标准及处理程序,同时作出品质检验和ROHS检验状态之标识。
5.4.仓储管理
5.4.1仓库入库和保管时注意维护ROHS物料标识。
5.4.2未向本公司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被核查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不能加ROHS标识和入库。
5.4.3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成品入仓前由生产部负责在产品或其它包装上标明客户要求的特定标识。
5.5.制程管理
5.5.1本公司入库和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均为符合ROHS标准物料。生产车间在制程中不准用其它未确认的ROHS材料来代替使用。
5.5.2生产所需辅料也必须是符合ROHS标准的,使用部门须先确认辅助材料是否属于ROHS材料,否则不准领用并不准在制程过程用其它未确认ROHS材料来替用。
5.5.3设备部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与评估,确保设备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5.5.4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工具、用具、设备等要符合环保性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5.6.出货管理
5.6.1品管执行成品入仓前检验时和出货前的确认,确保产品检验状态中有ROHS标示。
5.6.2.出货时,仓库核实外包装上的ROHS标示和其它特定标识(客户要求指定的),如发现漏贴或错贴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反映,无问题后才能出货。
6、相关记录
6.1《采购协议书》
6.2《合格供应商名单》
6.3《环保物料有害物质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