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在刚刚结束的月饼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工作中,我省9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月饼不合格。 为保障中秋节市场月饼消费安全,省食药监局从8月中旬以来组织开展了全省月饼专项监督抽样检验。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对54家省内生产企业的85批次、8家省外生产企业的21批次,共106批次的月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检验,106批次月饼中合格96批次,合格率90.57%;不合格10批次,涉及9家省内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是菌落总数和铝残留量超标。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从监督抽检情况看,全省市场月饼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安全基本可控。 月饼专项监督抽检中的9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及生产的月饼有:闻喜县德祥隆食品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五仁月饼(广式),大同市青松综合食品厂生产的晋式精制茉莉花月饼,洪洞县赵城镇孙堡村志华食品厂生产的志华五仁月饼,神池县守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池月饼,神池县恒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池月饼,神池县鹤寿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神池月饼(京式),神池县昌盛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神池月饼(京式),神池县庆秋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晋式月饼,太谷县鑫炳记食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葡萄干月饼、蛋皮芝麻仁月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省食药监局将责成所在地的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9家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生产企业主动召回问题月饼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监督生产企业查找问题原因、限期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省食药监局发出节日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一要看标签,主要看产品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标签内容不完全、不清晰的不要购买;二要辨质量,主要是通过产品的感观、色泽、形态、气味、包装等辨别,颜色特别鲜亮、非自然本色、有涨袋、破损、异味的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