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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胖家的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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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11-26 21:49回复
    (一)缘分始于意外的邂逅
    人生如戏。元旦过后,回到孤寂的北京,天冷,人冷,心冷。每天我除了工作,就是健身房,或者宅在家里。三点一线的生活,就是我日常的写照。那一日,约了客户在世贸天阶一起吃饭。后来客户临时有会,没有办法应约而来。忙里偷闲的我决定买几件衣服或者鞋子。毕竟好久没有逛街了。有一个牌子一直很喜欢,简约低调,穿起来又很舒服。是我的一个钟爱。虽然不贵却很适合我。只买对的,不分贵贱,一直是我的信条。挑了一堆衣服,准备各种搭配。拉开试衣间的帘子时,没有想到里面还有一个人。上身全裸,身穿一条黑色的秋裤的少年。白皙的皮肤上一对粉红的乳晕一下跃入我的眼帘。我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有人”买了不少衣服,不管适合否,心情还是好的。那个少年的影子一闪而逝,自己都觉得尴尬好笑。另一家店买衣服付款的时候,再次遇到了那个少年。他在我前面交款。我仔细的打量了他一下,也许是职业病。绿色大衣,有个毛领。红色的长款毛衣。高腰的棕色皮鞋。青涩中有一点点土气。皮肤很白,长长的睫毛。红润的嘴唇。尖尖的下巴。嗨,如果是女孩,也是个美人坯子。很焦躁,总是在看手机。正想在自己端详一下,他已经匆匆忙忙消失于门口了。鞋子对于一个男人很重要,这是老妈常常搭配衣服的真理。买鞋的时候,我又与那个男孩不期而遇。他看着我的出现表情,很搞笑。我和他打了招呼,给他提了一下买鞋的建议。后来他请我喝杯石榴汁,两个人坐下来没有说什么,寒暄几句。公司有事情,电话我回去。一个平淡的无奇的日子,遇到了特殊的你。


    2楼2013-11-2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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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初恋的苦涩(2013-12-02 20:49:30)
      题记:往事本早已模糊,直到我遇到了俊俊,这段故事才慢慢回忆起来。所以我想把这段回忆分享给大家,也收藏给自己。
      我对俊俊的感觉,就像我对初恋的感觉。都那样纯净,美好,让人怦然心动,回味沁人心脾。
      春去春回,大四了。
      大家都如困鸟出笼,开始走出校门去实习。我被分配到了一所高中当语文老师。虽然学的不是师范专业,但是学校却给了我这样一个实习地点——某市的一所普通高中。
      破败的一所老楼,到处都散发着往昔年代的气息,但我并不介意。
      第一份工作对于即将毕业的我来说,还是比较兴奋的,一心想把工作做到最好。
      入校的第一天,我忐忑的走进了教室。
      教室里的学生交头接耳,对于我这个代课老师简直就是视而不见。我甚至看见坐在最后一排的一个女孩子,在一口一口地喂身边一个男孩子吃冰激凌。
      我默默地站在讲台前,用目光扫视着每一个说话的人。5分钟之后,教室里鸦雀无声了。
      “谢谢大家给面子,终于可以安静的上课了。”我说。
      “起立!”
      ”老师好!”
      一个清秀的女孩子带着大家给了我教师生涯中的第一个问候。
      那堂课上得很顺利,之后我也没有太操心,毕竟我只是个代课老师。
      可是,还没有等我完成实习,事情突然来了一个大逆转。
      我所代课的这个班级有个老师,宫外孕不能久站,于是我就被硬生生的安排到这个班里做了他们的班主任。这个班的学生成绩普遍都偏低,甚至没有准备参加高考的,一个个都只是在混毕业证而已。
      人生就是这样,当个好老师不容易,当个坏老师更难,因为良心在作祟。本能的我,希望能给这些孩子们一点点帮助,虽然我也不比他们大很多。
      为了了解班级的情况,那个清秀的女班长,经常和我沟通班里的事情,也算是我的一个得力的助手。
      她叫小A,父亲早些年出车祸去世了,母亲带着她靠打零工维系着生活。她辍学了两年,要强的她硬是用自学的方式准备参加高中毕业考试。我很佩服她的毅力,我相信如果换成是我,我做不到她的坚强,我想力所能及的帮助她,于是就用自己的工资来资助她完成学业。
      我想,我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在我实习的这段期间,妈妈送给我一台宝马作为实习礼物。
      开车的我,让很多老教师看不惯,但是我工作完成的很出色,他们挑不出我的毛病。我独创了一个点线面复习法,使同学们复习起来很快,成绩也有了不小的提高。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方法见到了成效,我赶紧将它向学年组主任汇报,主任对我的方法也非常认同,可是那些看不惯我的老教师们一下子就被激怒了,说我这样带领学生会误人子弟。
      我却对这些反对的声音全然不知,还在沉浸表扬的喜悦中。
      有一次,我刚走进教室,发现讲台上多了一听可乐,于是好奇地问,这是谁送的?
      没有人回答,我便不再问了,专心开始讲课。
      为了大家能多复习,我压堂了。直到下一个老师上课,我才匆匆离去。临走时忘记了那瓶可乐,万万没想到,它却给我惹了麻烦。
      在可乐瓶的底下,沾着一个纸条。
      可了是小a送的,纸条自然也是她写的。听人说,纸条的内容大概是感谢我给了她希望,她喜欢我。这个纸条直接呈报给了校长,我甚至没有机会看一眼。
      这新闻如暴风骤雨,一下子传到了大学里。我被提前安排回了大学,记得临走前给同学们上完最后一堂课的时候,全班同学送给我一个纪念品,是个装饰用的工艺盘子,上面写了两句话: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虽然我不配拥有这两句话,但是那天我掉下了眼泪,因为我看到同学们都哭了。
      后来,我拿钱资助小A上学的事也被学校发现了,于是大家便更加怀疑我。
      我被冤枉到了极点,好无辜,好心痛,却不后悔。
      回到大学里,每个人都在背后议论着我的是非,我深爱的那个老师在怒气中砸坏了那个工艺盘子。
      我的初恋就在这个盘子摔碎的瞬间结束了,孰是孰非却早已不再重要了,留下的,只有淡淡的伤感。


      10楼2013-12-04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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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更啊楼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8-0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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