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五等[贵嫔]晋级为下四等[平妃]:有十四场或十四场以上的演绎,其中七场有完整饱满的剧情,每场演绎不少于十贴,每帖字数达到两排及以上,文字熔炼水平中上,有一位及以上的管理评分,平均得分大于等于7分即可,不可用除上五等[贵嫔]以外的身份的演绎记录进行申请。
下四等[平妃]晋级为上四等[平妃]:有十七场或十七场以上的演绎,其中十场有完整饱满的剧情,每场演绎不少于十贴,每帖字数达到两排及以上,文字熔炼水平中上,有一位及以上的管理评分,平均得分大于等于7分即可,不可用除下四等[平妃]以外的身份的演绎记录进行申请。
上四等[平妃]晋级为第三等[夫人]:有二十二场或二十二场以上的演绎,其中十二场有完整饱满的剧情,每场演绎不少于十贴,每帖字数达到两排及以上,文字熔炼水平中上,有一位及以上的管理评分,平均得分大于等于7.5分即可,不可用除上四等[平妃]以外的身份的演绎记录进行申请。
第二等[贵妃]:贵妃 宸妃:不参与贴数晋级。
第一等[皇后]:皇后:不参与贴数晋级。
下四等[平妃]晋级为上四等[平妃]:有十七场或十七场以上的演绎,其中十场有完整饱满的剧情,每场演绎不少于十贴,每帖字数达到两排及以上,文字熔炼水平中上,有一位及以上的管理评分,平均得分大于等于7分即可,不可用除下四等[平妃]以外的身份的演绎记录进行申请。
上四等[平妃]晋级为第三等[夫人]:有二十二场或二十二场以上的演绎,其中十二场有完整饱满的剧情,每场演绎不少于十贴,每帖字数达到两排及以上,文字熔炼水平中上,有一位及以上的管理评分,平均得分大于等于7.5分即可,不可用除上四等[平妃]以外的身份的演绎记录进行申请。
第二等[贵妃]:贵妃 宸妃:不参与贴数晋级。
第一等[皇后]:皇后:不参与贴数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