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审议通过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免征额由一审时的3000元调高至3500元,税率级数由九级减为七级,一级税率由5%降至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6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等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答问时称,本次修改个税法主要调整内容有四个方面,将在四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