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也觉得开车的时候最好系上安全带,可是利用法律强制系上安全带这能说出道理来吗?真的很不理解,连号称最尊重人权的美国也把不系上安全带列入违法行为。
这个强制行为时对人权赤裸裸的侵犯啊,怎么还会堂而皇之的卸载交通法里,还被广大民众认可呢?
实在不理解啊,有高人能给解答一下吗?
难道从理性上来说,感冒不吃药也算得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吗?
这个强制行为时对人权赤裸裸的侵犯啊,怎么还会堂而皇之的卸载交通法里,还被广大民众认可呢?
实在不理解啊,有高人能给解答一下吗?
难道从理性上来说,感冒不吃药也算得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