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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起我就担负起了不由我意志决定的契约,且一生都不再可能摆脱。一方面,我接受着奉献,投资,关怀,另一方面,我也被灌输,强迫,要求。然而这一切都不是我所想要的,当我拥有自己意志的一天,情愿放弃两头不允许,不可能而不可得,这真的是合理的吗?不经由自己的契约为什么具有不可通约的效力,唯有用生命去撕毁,甚至自己的生命都不为自己所全部拥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8-09 14: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