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慢性病的参保职工首先要到医保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情鉴定,经鉴定确认的慢性病患者须持医疗保险证、医保卡、门诊慢性病就医证,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慢性病参保人员由于其它疾病或病情变化等原因需住院的,可按医保住院程序办理手续,相关待遇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慢性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个人帐户清零后再由本人支付起付线(400.00元,一个年度内只支付一个起付线),剩余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55%比例支付,。
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标准平均分解到每个季度,每季度报销金额一般不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的1/4。
办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通过慢性病鉴定后,其在外地的门诊就医费用先行自付,在每年12月25日前凭门诊病历、复写处方(费用明细)、慢性病手册、医保证、社会保障卡及有效结算票据和诊断书,到市医保局进行帐户冲减后按慢性病政策审核报销。
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出限额如下:
(1)肺心病治疗1500.00元。
(2)慢性肝炎治疗1500.00元。
(3)类风湿性关节炎治疗1000.00元。
(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治疗2000.00元。
(5)冠心病治疗1800.00元。
(6)精神分裂症治疗1600.00元。
(7)糖尿病胰岛素治疗2500.00元。
(8)高血压合并症治疗1800.00元。 三种以下(含三种)慢性疾病患者,年度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800.00元,四种以上(含四种)慢性疾病参保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200.00元。
居民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不分医院等级)统一为3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线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三是就医和结算。居民门诊慢性病就医采取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就医管理方式。参保居民根据自身门诊医疗需求,一个年度内选择一家门诊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专科医院就医。
参保居民凭医疗保险证、医保卡、门诊慢性病就医证, 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标准向社区医疗机构拨付医疗费。
问题; 咱吉林油田职工慢性病为什么没有松原市这样透明啊?
慢性病参保人员由于其它疾病或病情变化等原因需住院的,可按医保住院程序办理手续,相关待遇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慢性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个人帐户清零后再由本人支付起付线(400.00元,一个年度内只支付一个起付线),剩余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55%比例支付,。
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标准平均分解到每个季度,每季度报销金额一般不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的1/4。
办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通过慢性病鉴定后,其在外地的门诊就医费用先行自付,在每年12月25日前凭门诊病历、复写处方(费用明细)、慢性病手册、医保证、社会保障卡及有效结算票据和诊断书,到市医保局进行帐户冲减后按慢性病政策审核报销。
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出限额如下:
(1)肺心病治疗1500.00元。
(2)慢性肝炎治疗1500.00元。
(3)类风湿性关节炎治疗1000.00元。
(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治疗2000.00元。
(5)冠心病治疗1800.00元。
(6)精神分裂症治疗1600.00元。
(7)糖尿病胰岛素治疗2500.00元。
(8)高血压合并症治疗1800.00元。 三种以下(含三种)慢性疾病患者,年度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800.00元,四种以上(含四种)慢性疾病参保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200.00元。
居民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不分医院等级)统一为3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线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三是就医和结算。居民门诊慢性病就医采取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就医管理方式。参保居民根据自身门诊医疗需求,一个年度内选择一家门诊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专科医院就医。
参保居民凭医疗保险证、医保卡、门诊慢性病就医证, 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标准向社区医疗机构拨付医疗费。
问题; 咱吉林油田职工慢性病为什么没有松原市这样透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