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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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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5-11-08 16:19回复
    第1章 总则
    第 1 条 编制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促进甘谷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规范、上一层次规划,结合甘谷的实际情况,编制《甘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 2 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5)国家及甘肃省颁布的其它有关条例、规范
    (6)《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7)《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
    (8)《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9)《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20)》
    (10)《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11)《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总体方案》(2013年)
    (12)《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3)《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14)《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2009-2020年)》
    (15)《天水市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16)《甘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甘谷县各部门及行业发展计划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5-11-0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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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天水市对甘谷县的发展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多元支柱产业,提升甘谷县在天水市地位和作用;加强城市建设;按照“两型社会”的要求,推进甘谷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5-11-0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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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生态优先的原则
        甘谷县的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必须依托当地的资源条件和自然、社会环境。因此应当充分认识在大的政策背景下,甘谷县作为天水市市域副中心的重要地位,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走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的发展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2)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原则
        无论是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是区域城镇体系布局,都必须坚持系统开放的原则,一方面将甘谷置身于甘肃、天水的大环境中加以研究和讨论,合理确定城市定位;另一方面,要根据资源、市场、能源、交通、人才和环境等因素,优选不同时期内生产力布局的主导区位和主要城镇,以带动一般区位和一般城镇,促进县域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3)坚持远近结合、弹性与刚性兼备的原则
        城市规划是对未来城市发展的一种预测和安排,具有突出的预见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甘谷县在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安排上,既要考虑长远的合理性和超前性,又要考虑近期建设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
        一座城市在区域中要有竞争力,必须具备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特点,无论在产业发展还是城市建设方面,甘谷县都有历史印记。未来甘谷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提高与能否保留、传承这些特色息息相关。规划应因地制宜,通过挖掘和继承,彰显城市特色。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5-11-0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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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其中
          近期:2014—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 6 条 规划层次
          本次总体规划分两个层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甘谷县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572.6平方公里,包括5镇10乡。
          (2)中心城区规划
          中心城区:北至新兴镇政府以北约50米;南至天门山体;西至天定高速公路;东至蔡家寺大桥以东一公里。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
          第 7 条 规划法律效应
          本规划是甘谷县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规划区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城市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 8 条 规划实施主体
          本规划经甘谷县人民政府批准,由甘谷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 9 条 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下划线加粗文字部分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5-11-0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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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及模式
            第 10 条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把提高城乡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以实现人的城镇化为目标,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和突破口,把城镇化与扶贫开发有效结合,提升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优化布局。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和甘肃省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从甘谷实际出发,立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多元文化高度融合的特点,将城镇化与地理、生态、文化、经济和发展平台紧密结合,群落式布局、节点式推进、特色化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布局合理、连接通畅、特色鲜明的城镇化格局。
            生态文明。根据甘谷县生态具有多样性、脆弱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特点,建设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广节约型生产方式、低碳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方式,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传承文化。彰显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优势,城镇建设要突出地域生态特色、民族人文特色、历史文化特色,杜绝千城一面、万楼一貌,体现历史文化传承和城市记忆,提升城镇文化内涵。
            第 11 条 总体目标
            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实施县域发展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30年,把甘谷县建设成为以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为核心、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业为支撑的现代化甘谷。
            第 12 条 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
            具体指标和目标值见附表一。
            第 13 条 城市发展目标体系
            根据甘谷城市发展总体目标,确定城市发展与控制的综合指标体系,其中,控制性指标是规划期内刚性控制指标,引导性指标是弹性控制指标,具体指标和目标值见附表二。
            第 14 条 发展模式
            分工协作,双轮驱动,协调发展。促使县城、乡镇、村庄通过蔬菜、辣椒等产业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促进人口主要向县城和乡镇集聚,县城和乡镇成为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地。与中心城区分工协作,形成功能互补,抓住天水市工业外溢的机遇,做强做大工业,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发挥“双轮驱动”的效应。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以城镇为基础,以产业为保障,达到产业、城市、人三者之间协调发展的模式,为甘谷县的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5-11-0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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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乡统筹发展
              第 15 条 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总体战略
              (1)立足主要经济联系方向,以大区域发展走廊为基础
              (2)以县城为核心,重点镇、工业园区为基点,拓展县城的辐射面,保持并促进优势地区进一步加速发展
              第 16 条 区域城镇发展和城镇化战略
              确立“融入区域,极化县城,培育次核,产业支撑,以线带面,统筹城乡”的空间策略。
              融入区域: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城镇发展轴,积极融入关中-天水经济区,处理好区域分工协作,加强与周边县区等中心城市的功能关联,力争为天水市的整体发展作出贡献,并从区域整体的发展中汲取动力。
              极化县城:强化县城在县域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县城经济增长效率最高的比较优势,引导县域内优势经济资源向县城集聚,促进甘谷县城与县域各乡镇的功能互动,并且推动县城的辐射范围向县域外拓展。
              培育次核:鼓励县域内有条件的小城镇快速发展,成为县域局部地区的小型中心镇,配合县城完成服务县域城乡空间、拉动甘谷县均衡发展的任务。
              产业支撑:重视产业空间与城镇空间的有效契合,发挥工业园区对城镇发展的支撑作用,鼓励引导各类产业向规划园区聚集。
              以线带面:以县城为核心,重点发展乡镇为基点,综合交通走廊为依托,打造县域内的经济隆起带;以经济隆起带为中心,向纵深方向延伸辐射。
              统筹城乡: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导向,将密切城乡联系作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性手段,合理安排以城镇为核心的城乡空间,保证县域内农村地区能够普遍地享受城镇服务和产业带动。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5-11-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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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县域空间管制
                第 17 条 空间管制原则
                本次城乡空间管制规划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思路,主体功能区划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利用“反规划”法,将甘谷县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经建设区4 类,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进行空间管制,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构架。
                依据不同功能区主要生态服务功能特点、生态适宜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提出空间管制对策与措施。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构架。
                第 18 条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城镇水源核心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坡度在25度以上的山区;因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而存在的具有明显自然灾害安全隐患的生态敏感地区(包括行洪区、蓄滞洪区、矿产采空区,泥石流、滑坡、塌陷、冲沟易发区等地区)。
                该区应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在该区内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特别是城市建设和工业布局,对已存在的工矿企业应坚决予以搬迁,对己破坏的生态环境要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第 19 条 限制建设区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大市政设施走廊,包括高速公路、铁路、引水渠、输油管线、输气管线等的设施用地及防护用地范围;水源的二级影响保护区。
                区内生态环境脆弱、资源环境承载力较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宜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实行限制开发。本区应制定并实施资源环境损失补偿政策,引导发展区域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该区要在合理引导下可进行适度开发,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控制人口发展规模,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有计划的进行修复。引导产业结构,发展生态产业。
                第 20 条 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包括是指除上述两区之外,地形坡度在10°以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当做建设用地的区域。
                这些区域目前经济开发密度不大、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宜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依托重点城镇和交通干线,实行重点开发。随城市的发展,建成区规模扩大,其中部分土地将作为未来城市扩展备用地。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要坚持生态有限的原则,协调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本区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大建设用地;鼓励有稳定职业的外来人口落户加强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和投资创业环境,提升产业层次;积极承接优化开发区的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在特色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收入;通过政府支持、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成为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
                第 21 条 已经建设区
                已经建设区是指已作为城乡居民居住、生产和生活用地的区域。
                该区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和经济密度都很高,是人类建成并支持的系统,生态功能不具备自我维持能力。在长期的人为干扰作用下,环境质量有所下降,需要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舒适度。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抗干扰能力强的区域,或敏感性低,生态条件较差的区域,可承受一定强度的开发建设,土地可作多种用途开发,较适宜作城市建设发展用地。土地政策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鼓励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落户;逐渐转移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产业结构层次,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5-11-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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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县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 22 条 县域总人口
                  近期(2020年),甘谷县总人口68万人。
                  远期(2030年),甘谷县总人口73万人。
                  第 23 条 县域城镇化水平
                  近期(2020年),甘谷县城镇化水平43%。
                  远期(2030年),甘谷县城镇化水平55%。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5-11-0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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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城镇体系结构
                    第 24 条 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主、两副、双轴”的县域城乡空间。
                    “一主”即甘谷县城,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促进人口与产业向该区域聚集,在空间不断拓展,经济上不断壮大自身实力,以形成能够带动整个县域发展的主要增长极核。
                    “两副”是指在县域范围内发展的中心型城镇节点——磐安镇和安远镇,是甘谷县域城镇空间组织和演进的次中心,作为县城的有效补充和支撑,与县城共同支撑城镇发展轴的形成,同时也是甘谷城乡空间结构中重要的中间层次、联结城乡协调发展的节点。
                    根据甘谷的城乡发展阶段、各乡镇现实的经济水平和交通支撑体系,采用发达地区大规模的乡镇行政整合经验并不合理,客观分析,即使到规划期末甘谷大多数乡镇的服务半径和带动能力也难以达到当前沿海发达地区乡镇的水平。因此,规划建议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有条件的乡镇实施建设资金和设施供给倾斜,鼓励优势乡镇率先发展,配合甘谷县城,成为县域局部地区的次级服务与产业中心,从而达到有效的辐射、服务广大乡村地区的目的。
                    “双轴”是以甘谷县城为核心,以磐安、安远两个副区域中心为节点,构成东西和南北两个方向的两条城镇发展轴,两条发展轴呈“十”字形格局,有机的将甘谷县各乡镇联系起来。这两条发展轴是甘谷县域协调发展、拓展周边经济腹地的主要通道。
                    通过发展轴线的构建,一方面对县城的发展壮大,提供腹地支撑;另一方面,沿线城镇虽然现状联系相对松散,但各个城镇大多都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特色,同时未来都拥有一定发展机遇,通过轴线的构筑,能够较为有效的促进相对分散的工业、商贸流通业等沿线集聚,从而增强规模和影响力。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5-11-0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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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0 条 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
                      (1)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
                      着力提升县级商业中心层次,建立“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的新格局,构建大商贸流通体系。提升各类市场,加快商业网点向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形成以物流园区为龙头、城区综合市场为骨干、乡镇集贸市场为支撑、农村便民市场为节点的市场网络体系,将甘谷建成陇东南规模较大的商品集散地。
                      (2)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
                      按照“融入大关中、建设大景区、发展大旅游”的思路,整合资源、打造精品,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以甘谷县城为中心,以316国道和麦甘公路为主线,以点连线,以线连面,紧密联系大区域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和提升文化内涵,形成旅游开发网络。整合构建以甘谷伏羲庙、白家湾古风台、朱圉山为中心的伏羲文化旅游走廊;以大像山景区为中心的百里石窟文化旅游走廊;以大像山公园、大像山景区及其五里铺周边地区的民间民俗文化旅游走廊;以尖山寺森林公园、古坡风景区为主的生态旅游走廊;以姜维墓景区为中心的三国文化旅游走廊、以永明寺为中心的宗教文化走廊等。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5-11-0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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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 31 条 区域交通发展目标
                        适应社会经济要求,着重加强甘谷与周边县市的交通联系,提高对外交通服务水平,促进甘谷区域交通地位的提高;改善县域内部交通网络,缩短各乡镇与县城的交通时距,为城乡之间的协调统筹发展奠定基础。
                        公路发展要在干线公路网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县乡公路网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完善乡村公路网,形成“沟通城乡、干支结合、通畅快捷”的区域交通格局。
                        铁路发展要提升运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第 32 条 区域交通发展策略
                        优化区位条件,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的联系,加强与国家干线的联系,加强与周边地市的联系。
                        公路交通应本着规模适度、重点突出、网路优化、兼顾长远的原则,要考虑到交通建设的适度超前,逐步对现有交通体系进行改造。
                        充分体现公共交通的先导性,结合县域中心城镇和重点城镇、以及工业区、旅游区等,形成快速通道和便捷的客运网络。
                        服务农村,突出农村公路建设重点。
                        铁路发展要提升运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第 33 条 铁路系统
                        提升陇海铁路甘谷站等级。
                        第 34 条 高速公路系统
                        规划期内建议景礼高速公路甘谷段尽早开工、完工并投入使用。
                        第 35 条 公路系统
                        (1)规划近期省、县、乡、村公路全部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并铺装成沥青路面和水泥路,405个行政村通四级以上公路,实现100%的行政村通油(水泥)路。进一步改造提高县、乡公路技术标准,实现全县公路等级化、网络化的奋斗目标。
                        (2)完成重要县道和联网路线建设项目,完成泾甘、麦甘、通甘二级公路改造,完成姚杨、磐草、候辛-王铺甘谷段的三级公路改造。
                        (3)完善乡镇公路和通村公路,对路面结构实施铺油硬化措施。
                        加强县域旅游道路的建设,使县城与各主要景点的联系道路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完善县域旅游交通体系。
                        (4)继续推行城际公交、城乡公交、城市公交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扩大城乡公交覆盖密度,提高服务水平。规划期内,各乡镇城乡公交通达率达到100%,重点乡镇城乡公交发车间隔不超过30min,城乡公交成为城乡交流的主要交通方式。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5-11-0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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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 36 条 给水工程规划
                          区域供水工程规划以“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城镇供水系统,实现城乡统筹,区域联合供水”为目标,规划期内各城镇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100%。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5%,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建立布局合理、安全经济的城乡供水系统,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区域范围内,扩建现有水厂,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进一步提高自来水普及率。
                          城区在现状城镇供水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供水系统,对现状水厂进行改造、扩建,并适时建设新水厂,扩大供水总量,充分发挥水厂之间的互补作用,在满足城区供水的前提下向周边乡镇供水。
                          其他乡镇采用线面结合的供水方法,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情况和人们生活习惯,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水厂,根据各供水区城镇人口规模及用水指标确定片区用水量,进而确定水厂规模。
                          第 37 条 排水工程规划
                          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率。逐步完善城乡污水排放系统,努力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力争使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50%以上,从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实现污水资源化,使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相平衡。
                          1、雨水排放
                          完善城市道路雨水管道系统,以利于雨水的收集及排出。
                          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可利用小区内雨水管道系统,采用集中式收集方式,收集后的雨水可用于浇灌、洗车、冲撒道路、冲厕等。
                          按规划设防标准整治洪道,防止雨水的渗漏,在洪道上依洪道竖向坡度分段修建蓄水坝(如橡胶坝等),蓄积利用雨水的同时也可造出宽阔水面的人造景观。
                          在山区和部分川区村庄可大力发展雨水集留工程,全面实施集雨节灌工程。村庄以户为单位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如水窖、渗井、渗渠),收集屋面、庭院雨水,用于冲厕、冲刷庭院与庭院道路、浇灌菜地等。
                          2、污水排放
                          城区依据城市水系分布、地形特点,划定污水排放系统,及时启用现有污水处理厂,达到75%的污水处理率。
                          重点城镇和其他乡镇结合现状设施逐步完善污水排放和处理系统,与城区邻近地区可以结合城市污水工程设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5-11-0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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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2 条 防洪工程规划
                            新建和完善渭河、散渡河以及其他河流防洪工程,完善城镇排水通道。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5-11-0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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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 43 条 教育设施规划
                              (1)幼儿教育
                              2020年,各乡镇都要建立中心幼儿园,达到二类标准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到一类标准。全县4-6岁幼儿入园率农村达到85%以上,中心城区达100%;中心村全部设立幼儿园。2030年,全面普及幼儿学前三年教育,中心幼儿园基本达到一类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和保育员队伍建设。规划幼儿园按服务半径300米配置。
                              (2)小学教育
                              至2030年,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城区每所小学服务规模不宜少于10000人;镇区每所小学服务规模不宜少于5000人;乡村平均每所小学服务规模不宜少于2000人;人口密度小、生源趋少的乡镇中心小学,提倡与初中合并,形成九年一贯制学校。
                              (3)中学教育
                              至2030年,保证初中入学率100%。城区和中心镇区每所初中服务规模不宜少于20000人,建制镇各设初中1所,现有分布在乡村的初中考虑与相应小学合并,形成九年一贯制学校。
                              (4)高中教育
                              大力支持甘谷县民办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尽快形成甘谷县人才培养高地;加强区域高等教育资源的科学整合和统筹利用,提高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能力,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扩大工程技术类和应用类人才培养规模,成为甘谷县未来发展的动力。
                              至2030年,县内建成5所高级中学、8所完全中学和12所初中,初中在各乡镇各有1所。
                              (5)职业教育
                              城区重点发展职业教育,规划期末将建设成为天水都市区内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2020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人数的比重达到20%,2030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人数的比重达到30%。
                              (6)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重点放在小学、初中、高中后教育,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各种培训人数的比重达到95%以上。开办村级文化技术班,熟练劳动者培训班。


                              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5-11-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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