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中国股民又一次见证历史,a股首次“熔断”,史上第一次三点前休市。
新年首个交易日两市暴跌,a股熔断机制正式启动,两次熔断!跌幅触及7%,暂停交易至收盘。4日当天是该机制生效的首个交易日,沪指跌近7%,创业板重挫逾8%。
刷屏的各种段子与其说是调侃,不如说是股民的一把辛酸泪。
这项酝酿于2015年“股灾”,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新政,初衷是为了有效抑制股市的暴涨暴跌,但其实在讨论之初就不乏反对声音,认为会加剧恐慌,不适应中国国情,而此次,更有人将新年首日暴跌归结为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到底是个啥?它是否暴跌“元凶”?
新年首个交易日两次熔断
1月4日早上两市开盘后就开始下跌,小幅调整后再次跳水,两市狂泻不止,到了下午约1点13分,沪深300指数跌5.05%,触发了a股史上的首次熔断,按照规则,三家交易所暂停交易15分钟。
15分钟后,恢复交易,a股出现恐慌性下跌,不到5分钟,沪深300指数的跌幅6.98%,a股触发了第二次熔断,根据规则,a股暂停交易至收市。
所谓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也就是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由于这种情况和保险丝在电流过量时会熔断、而令电器受到保护相类似,故称之为熔断机制。简单理解来说,这个熔断机制,就是对相关指数设定了一定的价格波动阈值,当价格突破阈值时,在一定时间内就停止交易。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设立的一种保护机制。除美国外,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也都采用了熔断机制。根据美国证交会的规定,当标普指数在短时间内下跌幅度达到7%时,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均将暂停15分钟,但对于美股交易时段以外的股指期货交易,标准略有不同。
除针对大盘的熔断机制外,美国证交会对个股还设有“限制价格波动上下限”的机制,即如在15秒内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将暂停这只股票交易5分钟,但开盘价与收盘价、价格不超过3美元的个股价格波动空间可放宽至10%。
在国外交易所,熔断机制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新加坡交易所2014年2月开始在证券市场实行的熔断机制就属于后者。根据规定,当上述证券潜在交易价格较参考价格(指至少5分钟前的最后成交价)相差10%时,便会触发熔断机制,继而实施5分钟的“冷静期”。“冷静期”内股票仍可继续交易,但价格波动范围限制在10%的波动区间内。
2015年9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发布公告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2015年12月4日,上证所、深交所、中金所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新年首个交易日两市暴跌,a股熔断机制正式启动,两次熔断!跌幅触及7%,暂停交易至收盘。4日当天是该机制生效的首个交易日,沪指跌近7%,创业板重挫逾8%。
刷屏的各种段子与其说是调侃,不如说是股民的一把辛酸泪。
这项酝酿于2015年“股灾”,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新政,初衷是为了有效抑制股市的暴涨暴跌,但其实在讨论之初就不乏反对声音,认为会加剧恐慌,不适应中国国情,而此次,更有人将新年首日暴跌归结为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到底是个啥?它是否暴跌“元凶”?
新年首个交易日两次熔断
1月4日早上两市开盘后就开始下跌,小幅调整后再次跳水,两市狂泻不止,到了下午约1点13分,沪深300指数跌5.05%,触发了a股史上的首次熔断,按照规则,三家交易所暂停交易15分钟。
15分钟后,恢复交易,a股出现恐慌性下跌,不到5分钟,沪深300指数的跌幅6.98%,a股触发了第二次熔断,根据规则,a股暂停交易至收市。
所谓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也就是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由于这种情况和保险丝在电流过量时会熔断、而令电器受到保护相类似,故称之为熔断机制。简单理解来说,这个熔断机制,就是对相关指数设定了一定的价格波动阈值,当价格突破阈值时,在一定时间内就停止交易。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设立的一种保护机制。除美国外,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也都采用了熔断机制。根据美国证交会的规定,当标普指数在短时间内下跌幅度达到7%时,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均将暂停15分钟,但对于美股交易时段以外的股指期货交易,标准略有不同。
除针对大盘的熔断机制外,美国证交会对个股还设有“限制价格波动上下限”的机制,即如在15秒内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将暂停这只股票交易5分钟,但开盘价与收盘价、价格不超过3美元的个股价格波动空间可放宽至10%。
在国外交易所,熔断机制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新加坡交易所2014年2月开始在证券市场实行的熔断机制就属于后者。根据规定,当上述证券潜在交易价格较参考价格(指至少5分钟前的最后成交价)相差10%时,便会触发熔断机制,继而实施5分钟的“冷静期”。“冷静期”内股票仍可继续交易,但价格波动范围限制在10%的波动区间内。
2015年9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发布公告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2015年12月4日,上证所、深交所、中金所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