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政协和人大两会开幕。媒体说,中国政治已进入“两会时间”。中国今年两会对于长期存在的南海“九段线”的法律含义应该进行议政和讨论,做出明晰的说明和解释。因为这个问题长期一直在困扰和阻碍着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中国的对外关系和友好往来。
包括中国在内的南海诸国都是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国,《公约》74条和83条郑重规定:每个沿海国都拥有从自身海岸的领海基线起至200海里宽度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中国主张的 “九段线”范围包括了南海80%以上的海域。“九段线”与越南、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以及印度尼西亚主张的200海里宽度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边界出现大面积重叠,并且岛屿领土主权纠纷显现。数十年来周边国家小从渔业油气开发问题,大到武装对峙和冲突层出不穷,南海政治局势一直处在激烈的对立和动荡之中,其情势世界罕见。这种状况对南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以及东亚的和平与稳定都带来严重的负面效果。所以,明晰地公开宣布南海“九段线”的法律含义,对于我国从根本上解决南海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中国是个大国,在南海问题上举足轻重,外来势力不会占主导地位。南海历史需要尽快翻开富有创意的新的一页。
正确认识南海“九段线”的法律意义十分重要。中国是国际上的一员,欲与自己的海上邻国实现双赢和共赢,欲使南海成为和平、合作和友谊之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要有正确的方针和政策所支撑。《公约》121条3款条文规定小岛礁的法律地位低下。近年不少沿海国通过国际诉讼和仲裁,在成功解决岛屿领主权争端的同时,通过谈判和磋商划出了国家之间的单一海洋边界。国际海洋划界近年来处在黄金时期。广大沿海国海洋划界依据的是海岸构形和海岸线成比例原则,不论是国家实践还是国际裁决均趋于采用同一种原则。国际规则表明,正式的陆地边界和海洋边界应该是实线,从来都没有是断续线的。“九段线”实际上只是我国在南海区域的单方面主张。这条历史线在南海海洋划界上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它的存在只能产生争议。
国内理论界就南海问题提出“九段线”或“U型线”的历史性权利问题而言,我国一些官员、学者和专家,由于缺乏对于《公约》精神和意义的正确理解和严肃的治学态度,在各种媒体的宣传中采取了狭隘的民族主义立场,在其著作和报刊文章中,对“九段线”的存在做出了肯定。有人士甚至认为“九段线” 就是中国的海洋边界线,具有法律依据等。这不是事实,不利于南海问题的早日全面彻底解决。有人认为在南海争端问题上采取长期“克制”和“熬”时间的方式解决是错误的。
原国家海洋局副局长、中国海洋法顾问陈炳鑫认为,《公约》是基本公平的,它的出台甚至需要沿海国国内一些法律条文的修改。关于南海“九段线”,已故上海交通大学季国兴教授(2008年)在中国海洋大学徐祥民教授主编的一本书的文章中认为:关于南海的“历史性水域”问题,宜持客观的分析态度。(如果)九段线内的海域均成了中国的历史性水域,中国政府就不必在1996年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中宣布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点,也不必在声明中表明以后将再行宣布其余领海基线。九条断续线本身位置比较含糊,没有经纬度;它们也缺乏法律依据。中国在南海坚持要求的是应归属于它的岛屿及岛屿本身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应具有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另一位已故专家、原广州中山大学法律系陈致中教授认为,南海沿岸国划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后,中间必然有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部分(见黄瑶著“陈致中国际法专论”一书,77页,法律出社,2009)。以上三位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思想是敏锐的,符合实际情况。
为了避免今后在南海新的纠纷和冲突继续发生,为了中国的国际信誉和尊严,展示中国是一个真正负责任的国家形象,中国要高瞻远瞩,不能在南海问题上长期搁置争议,无所作为。 在“两会时间”代表与委员们澄清九段线的法律含义是时候了,不能让“九段线”代代传下去。撤销“九段线”,按照1982年《公约》精神划界,中国会更加富有。
包括中国在内的南海诸国都是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国,《公约》74条和83条郑重规定:每个沿海国都拥有从自身海岸的领海基线起至200海里宽度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中国主张的 “九段线”范围包括了南海80%以上的海域。“九段线”与越南、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以及印度尼西亚主张的200海里宽度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边界出现大面积重叠,并且岛屿领土主权纠纷显现。数十年来周边国家小从渔业油气开发问题,大到武装对峙和冲突层出不穷,南海政治局势一直处在激烈的对立和动荡之中,其情势世界罕见。这种状况对南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以及东亚的和平与稳定都带来严重的负面效果。所以,明晰地公开宣布南海“九段线”的法律含义,对于我国从根本上解决南海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中国是个大国,在南海问题上举足轻重,外来势力不会占主导地位。南海历史需要尽快翻开富有创意的新的一页。
正确认识南海“九段线”的法律意义十分重要。中国是国际上的一员,欲与自己的海上邻国实现双赢和共赢,欲使南海成为和平、合作和友谊之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要有正确的方针和政策所支撑。《公约》121条3款条文规定小岛礁的法律地位低下。近年不少沿海国通过国际诉讼和仲裁,在成功解决岛屿领主权争端的同时,通过谈判和磋商划出了国家之间的单一海洋边界。国际海洋划界近年来处在黄金时期。广大沿海国海洋划界依据的是海岸构形和海岸线成比例原则,不论是国家实践还是国际裁决均趋于采用同一种原则。国际规则表明,正式的陆地边界和海洋边界应该是实线,从来都没有是断续线的。“九段线”实际上只是我国在南海区域的单方面主张。这条历史线在南海海洋划界上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它的存在只能产生争议。
国内理论界就南海问题提出“九段线”或“U型线”的历史性权利问题而言,我国一些官员、学者和专家,由于缺乏对于《公约》精神和意义的正确理解和严肃的治学态度,在各种媒体的宣传中采取了狭隘的民族主义立场,在其著作和报刊文章中,对“九段线”的存在做出了肯定。有人士甚至认为“九段线” 就是中国的海洋边界线,具有法律依据等。这不是事实,不利于南海问题的早日全面彻底解决。有人认为在南海争端问题上采取长期“克制”和“熬”时间的方式解决是错误的。
原国家海洋局副局长、中国海洋法顾问陈炳鑫认为,《公约》是基本公平的,它的出台甚至需要沿海国国内一些法律条文的修改。关于南海“九段线”,已故上海交通大学季国兴教授(2008年)在中国海洋大学徐祥民教授主编的一本书的文章中认为:关于南海的“历史性水域”问题,宜持客观的分析态度。(如果)九段线内的海域均成了中国的历史性水域,中国政府就不必在1996年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中宣布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点,也不必在声明中表明以后将再行宣布其余领海基线。九条断续线本身位置比较含糊,没有经纬度;它们也缺乏法律依据。中国在南海坚持要求的是应归属于它的岛屿及岛屿本身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应具有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另一位已故专家、原广州中山大学法律系陈致中教授认为,南海沿岸国划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后,中间必然有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部分(见黄瑶著“陈致中国际法专论”一书,77页,法律出社,2009)。以上三位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思想是敏锐的,符合实际情况。
为了避免今后在南海新的纠纷和冲突继续发生,为了中国的国际信誉和尊严,展示中国是一个真正负责任的国家形象,中国要高瞻远瞩,不能在南海问题上长期搁置争议,无所作为。 在“两会时间”代表与委员们澄清九段线的法律含义是时候了,不能让“九段线”代代传下去。撤销“九段线”,按照1982年《公约》精神划界,中国会更加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