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之尊吧 关注:128,061贴子:4,223,108

关于仙侠玄幻小说里的法宝神兵有自己意志的问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灭运里法宝有自己的意志,一世里绝世神兵也有自己意志,其他小说也有这个问题,话说法宝神兵有自己的意志主人不怕反噬么?类似灭运那种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世界观里,如果本命法宝有自己的意志,那就是大道之争了,就算很多法宝有各种制衡手段,那也有危险啊。每次看到法宝有属于自己的意志就觉得好笑,有自己的意志就算是生灵了,有自己的诉求和道途,机器人反噬人类的电影也不少。本人始终认为法宝神兵可以有智慧但是不可以有意志,因为法宝神兵是贴身放置的,如果修炼或者打架探险时,自己手中的法宝突然反噬那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3-10 22:46回复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3-10 22:56
    回复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3-10 22:56
      回复
        10分钟惨案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3-10 22:56
        回复
          惨案现场 其实很简单 既然有意识就有性格 不是每个神兵都喜欢噬主的 一般噬主的都是出了名的邪兵 里面还有不少是前主人留的后门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倒是没错 这异也没说就硬要弄死你啊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6-03-10 23:11
          收起回复
            赞同,有灵智既生灵,想象自己拿着个人砍别人就头皮发麻,但是有智能是可以的,武器不需要灵魂,但可以变的高级些,能自主对外界变化做出反应,辅助人更好的掌握或使用武器,但没有自我,没有灵魂,不会思考,这样的武器就够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3-10 23:16
            收起回复
              最好是有灵性但是没有神智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6-03-10 23:22
              收起回复
                灭运的本命法宝并不能有意志
                 尽显秩序之昭昭,一切皆归于正。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3-10 23:24
                收起回复
                  楼主说的对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3-10 23:24
                  收起回复
                    灭运本命法宝元灵就是自身元神一部分,除非被心魔大道或者其他类似大道影响,否则不会出问题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3-10 23:33
                    收起回复
                      对法宝进行祭炼以后,就相当于握着法宝的性命了,反抗等于找死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3-10 23:38
                      收起回复
                        哮天犬和板蓝根要室主呢


                        IP属地:四川12楼2016-03-10 23:41
                        回复
                          战火为何而燃? 秋叶为何而落?天性不可夺,吾辈心中亦有惑。怒拳为谁握?护国安邦惩奸恶!道法自然除心魔!战无休而祸不熄,吾辈何以为战!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3-10 23:46
                          回复
                            善哉善哉,此帖与贫道有缘,贫道特来水之,福生无量天尊 [haha]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3-10 23:58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3-11 0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