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管理思想,先秦法家既是古代哲学的重要派别之一,又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革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其理论价值和实践体验对管理学具有重要意义。法家理论建立在中国文化基础之上,因此,对现代中国管理理论及实际运用有借鉴作用。
先秦法家治道思想,是以法家的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认识论为基石。四论之间相互贯通,从务实功利的价值观出发,提出人性自为自利,并由此产生了因形势而变的历史观和与治国相统一的认识论。“仁义用于古,不用于今”的变古论,排斥仁义道德于政治之外,富国强兵必然成为法家治道的最迫切最直接的目标。为了达到强国尊君的目标,义利统一于超乎个人利益的国“法”之中,倡导建立一套社会共有价值基准和行为模式;基于人性的自利自为及人性的好恶,以赏罚之威力,禁抑儒侠,奖励农战,对属下臣僚,形名不符,驭之以势;对虚怀阴情,奸行于世,制之以术;对损法利私,鞅及祸国,治之以法。因此,法家四大思想的根基,决定了法家的治道模式:以道为旨,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三者互为作用。
本文是从管理学角度对法家治道模式进行诠释,理论框架是采用黎红雷教授所创立的管理哲学的理论体系。只是因法家治道模式不同,内容略有调整。黎先生认为,管理哲学框架“既包括管理的哲学论(管理本质论、管理认识论、管理方法论、管理价值论),也包括哲学的管理观(管理本质观、管理人性观、管理组织观、管理行为观、管理控制观、管理目标观等)。不同的管理哲学,对于上述问题,有的回答深一些,有的回答浅一些,有的回答多一些,有的回答少一些,有的回答了全部问题,有的只回答了部分问题。但作为一个结构框架,我们在研究任何管理哲学时,都是不可缺少的”[1]。依照这一构架,前述的法家四论所回答的是“管理的哲学论”问题,本文所讨论的是“哲学的管理观”。就法家治道而言,除符合这一思想体系外,其内在逻辑就是管理系统,并且构架严密、操作可行。先秦法家所创制的治道模式,与现代管理的“目标管理”、“过程管理”、“系统管理”几乎同出一辙,而且不仅仅停留在构想上,务实的法家学派以其有效的行动将其付诸制度的设计和变法实践,所以说,先秦法家治道思想是古代中国管理学的重要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