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当初认为能白首不相离,特意选的这日子。事与愿违啊!谁会想到走到这一步呢。刚认识她的时候,她17岁。我19。三年后领的证,三年后又领证,真是讽刺。是我辜负了她的期望,对她挺愧疚,对不起她当初愿意嫁给我的这份信任。我没能完成当初的诺言,没能走到最后。一直想给她幸福的生活,但三年让她承受了太多委屈。哪怕往后有能力了亦晚了。希望各位婚后真心能好好过日子,好好珍惜身边那个她。一个女人能选择嫁给你,就是把一切都给你了。她的人生,她的幸福都交给你了。这种事情双方都会有伤害,但个人认为对女人伤害更大些吧。愿她以后幸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