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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夫760!来辩个清楚明白!这里不怕你辩不过就删贴的龌龊行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给百度,不然不给我发帖,还说我小广告,简直莫名其妙!


IP属地:德国1楼2016-05-11 05:25回复
    再比如,论点10中我提出,没有理据的负面评论就属于谩骂,同时针对清道夫同学所说“针对的是作品不是人,因此不能成为谩骂罪的对象”这个言论进行了纠正,同时附上了论据。如果清道夫同学坚持认为,负面评论不属于谩骂,请给出依据,并对比说明我所引用的,关于批评与谩骂的区别,的文献错在哪里?



    IP属地:德国10楼2016-05-11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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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道夫760


      IP属地:德国11楼2016-05-11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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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神,服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5-1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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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道夫760
          清道夫760同学最新论点,在此首先将其纪录,然后再继续辩论。
          清道夫同学论点15,終焉里地球军200年一直在水,没有战略部署呢,没有情报分析呢,没有开发针对性的武器装备。

          清道夫同学论点16,符合人类利益的理念才是正义。

          清道夫同学论点17,删帖是因为水贴,维基应该给西北猫看
          (言下是否有清道夫同学自己学识渊博不需要参考资料之意就不得而知了,因为要证明这点,我也找不到论据了,单从一句话,靠一句潜意思,不能证明清道夫同学有这个意思,所以我把这些写在括号里)

          以上,是清道夫同学在最新回复中提出的论点,先请问清道夫同学,是否同意这是你提出过的论点(截图为证了的哦),或者是否在下有所遗漏或偏颇(也请截图说明)


          IP属地:德国13楼2016-05-1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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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于我对清道夫同学,论点8,清道夫同学则完全没有提出相关异议或足以支持自己最初论点的论据,是否清道夫同学认可,所谓“赞美恐怖主义”是清道夫同学个人的危言耸听?以及清道夫同学以“学历”说事的行为是错误的?


            IP属地:德国15楼2016-05-11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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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是清道夫论点16,符合人类利益的理念才是正义。
              这里清道夫同学提出了,【蝙蝠侠大战超人】这部电影作为论据,说实话,我对美国英雄完全不感兴趣,但是不能空口无凭地反驳,因而必须对其进行了一定了解后才能进一步辩论,因此清道夫同学论点16以后的辩论暂且押后,待我先研究研究【蝙蝠侠大战超人】到底怎么回事。


              IP属地:德国17楼2016-05-1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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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你正面回答我根据你的论点提出的反问,你怎么就删帖了?你是不敢回答还是回答不出来?


                IP属地:德国18楼2016-05-11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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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说西贝猫反社会呢? 我们看看她书里的主角。大部分都是不容于社会的人。我就不理解了? 怎么这个社会总是你西贝猫的主角过不去呢? 难道还要整个社会去迁就一个人? 开玩笑


                  IP属地:上海19楼2016-05-1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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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楼插花
                    截图附上证明,清道夫同学,不敢正面回答问题,正面对论点论据进行反驳,连”自己的论点是不是重点,如果自己的论点不是重点,那什么是重点“这样的问题都不敢回答,只敢删帖的。






                    IP属地:德国20楼2016-05-1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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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道夫同学论点17,删帖是因为水贴,维基应该给西北猫看
                      这个论点我都反驳的不想再反驳了…………
                      你说那是水贴,那么再请问你一次,这个问题我已经重复问了你无数次了,而你一次都没正面回答过:
                      你自己的论点是不是重点,我根据你的论点提出的反驳居然不是围绕重点讨论?如果你自己的论点都不是重点,那么你到底有重点吗?你的重点是什么?

                      论据也能算是水吗?那么一篇议论文难道只应该有论点?你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吗?你的议论文怎么学的?只有论点,没有论据证明的议论叫议论吗?你见过如此议论的吗?你确定你看到的那不是菜市大妈在对喷?


                      IP属地:德国23楼2016-05-1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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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对清道夫同学论点15进行反驳的16楼,清道夫发了大量回复以示异议,虽然我很想再次强调,我在开始反驳清道夫同学你的论点15之前,明确地说了
                        在进一步辩论前,请清道夫同学对我提出的前述黑字加粗加大强调的6个遗留问题先进行正面回答!认同?还是反对?反对的理由论据呢?

                        很显然,这被清道夫同学华丽丽地无视了,只是针对论点15,这个针对我对清道夫同学论点4,6反驳的部分内容提出的异议本身,进行了维护,颇有些避重就轻之嫌。
                        然则,如此难得清道夫同学不再只是删帖或回避,而是正式就某一论据进行了辩论,于是我也不好置之不理。
                        然而!需要声明!我决定就这一局部的局部论点进行辩论的同时,必须再次向清道夫同学再次质问,
                        然而!需要声明!我决定就这一局部的局部论点进行辩论的同时,必须再次向清道夫同学再次质问,
                        请明确回答,你所谓的重点是什么?你对我总结的你的论点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我根据你的论点提出的反驳以及论据如何算得上是“水”?如果你自己的论点都不是重点,那么你的重点到底何在?
                        再请回答我前述提出的6个遗留问题!即14楼15楼黑字加粗的问题!

                        好,那么接下来对论点15进行基于清道夫同学回复的进一步辩论
                        首先是截图



                        然后是对清道夫同学这部分论点的总结。
                        局部论点1:200年前交过手,知道了魔法的存在,却没有对魔法斗气进行研究,这不合理。
                        局部论点2:地球军人数那么小,不可能把资源消耗干净,地球那么多人消耗也没有把地球的资源消耗完
                        局部论点3:地球军生物科技非常发达,抓到俘虏后可以进行相关实验,逆向推理出所谓魔法和斗气的原理,比如抓俘虏来切片。
                        局部论点4:200年中间一直在渗透主角所在位面,理应可以收集一下魔法和斗气的情报。
                        局部论点5:魔法和科学从来都是交织的。
                        以上总结,清道夫同学如果觉得总结不全或者有所偏颇,也请提出。


                        IP属地:德国24楼2016-05-12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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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德国37楼2016-05-12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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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犯抽,发不了对清道夫同学局部论点2,3,4,5的反驳,也可能涉及什么敏感话题或词汇,因此发了图片版的,文字版的,看明天百度处理结果怎么说,文字版的能恢复图片版的我就会删掉


                            IP属地:德国38楼2016-05-12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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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道夫760
                              在对清道夫同学你的论点1到11进行反驳后,你没有理会我反驳中向你的提问,继而又提出了论点12,13,14,以及“黑暗色情暴力就不能算角色个性鲜明”的论点,我也对你进行了反驳,而你同样没有进行回答,因此我在这里在前述六个遗留问题的提问之上补充提问:
                              你说“黑暗色情暴力就不能算角色个性鲜明”,我提出反驳,而你没有回应,是否可以认为你认同,黑暗色情暴力的角色同样可以角色个性鲜明?
                              如果你不认同,那么请你对我提出的论据进行反驳,即星球大战的天行者,魔兽世界的巫妖王,哈利波特的伏地魔,哈姆雷特,中国上古神话的蚩尤,死亡笔记的夜神月,速度与激情的众主角,怪盗罗宾,星际传奇的riddick。
                              如此加上之前六问(14,15楼),共计7问(第7问在本楼),外加我已对你论点16(21楼),论点17(23楼),19楼的论点“西贝猫书中主角大多不容于社会,因而说西贝猫反社会”以及论点15最新回复所作出的反驳(37楼),请清道夫同学正面作出回应!认同或者反对?反对的话请指出我的论据不妥之处,并提出你的论据!


                              IP属地:德国40楼2016-05-1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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