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查询吧 关注:8贴子:48
  • 2回复贴,共1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方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主要由互联网企业来推动,互联网企业对于客户风险标尺的制定是通过“大数据”手段获取客户信用记录,目前我国信用环境较差,传统金融机构行之有效的内部风险监控机制,无法真正用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风险信用查询。对此,一方面政府必须承担起制度环境建设的责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企业必须要承担起买单的责任,构建起内部风险预防预警机制。
汇法风险信息网(http://www.lawxin.com)海量收集征信有关的信息,建立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查询数据库,收录的信息量远超国内其他同类裁判文书数据库(包括官方数据库),可以帮助客户在贷前(交易前)预防风险、在贷后(交易后)监控风险变化。提升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创新业务的覆盖面,完善全业务、全流程、全口径风险管理、增强信贷类、非信贷类的全资产管理能力,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案件信息黑名单查询提高风险管理全覆盖水平,加强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大数据分析、智能化判断、精准化管控的新型风险管理方式转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方向、重点、手段方法也都会不同。
鉴于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特点的判断,我们认为,互联网企业应 是互联网金融的主导、金融监管的重点。良好监管最主要的特征,是要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前瞻性预判并提前采取预防措施,要敢于质疑、积极主动。为何要注重监管的前瞻性?这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复杂性、隐蔽性、传染性有关。互联网金融突破了时空限制,部分具备混业经营的特点,放大了上述风险,更需要前瞻性监管。


1楼2016-08-15 14:46回复


    2楼2016-08-15 14:47
    回复


      3楼2016-08-17 10: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