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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到底要不要交?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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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乏劳动者不愿意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如劳动者系外来人口、户口不在本地担心社保转移困难,或者存在认为收入低、将社保费用变现掌握在自己手里更为实在等想法。这种情况下,部分企业为了图省事或者为了降低费用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声明自动放弃单位为其缴纳社保,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但本案的处理结果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是劳动者自己声明放弃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基于与劳动者达成的合意将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保费用以补助的形式发放到了劳动者手中,也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理由。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根据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仍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4、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待遇或赔偿金。
5、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三律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矩办事:
1、对于新进员工,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并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按新员工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陪以内)或员工社会保险单记载的基数确定。
2、对于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单位可以区别对待。对由于地域限制,确实已经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他地方缴纳社保的,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缴费记录或者缴费凭证,并且将应缴费用向劳动者支付。对于那些故意或者因自身过错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的劳动者,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提交办理社保的所需的个人信息和材料以及不予提供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保留好相应的证据。
3、对于确实不愿意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其法律相关规定、政策及缴纳的利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员工的实际出发,引起共鸣,从而从心底认同社保缴纳制度。


1楼2016-12-22 12:49回复
    我们公司欠费2年,社保局让我们自己补交欠费和滞纳金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6-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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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员工不缴纳的,一定要让对方签署相关协议,以防“劳动合同碰瓷”。前段时间发生在福建的那个案例,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法律工作者来说,是一个警醒!


      4楼2018-06-19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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