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有关领导:
我们是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塘村村民,我们依法依纪实名举报原支部书记刘四喜在任职期间的违法违纪事实,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对我们所举报的事实认真查实,并对其违法违纪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一、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项目款
1、贪污村内道路和桥井“一事一议”项目款
2011年,国家为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拨付15万多元修缮我们村的道路和井,道路共计约3000米长,刘四喜利用在任期间职务之便,用唐万兴的名义承揽了该工程,象征性的仅仅拉了几车石沫将低洼处垫了垫,其中前李塘1车、后李塘1车、后陈湾3车、罗湾3车共计拉8车计80立方,然后利用以前修好的道路(外贸猪场到前陈湾)欺骗工程验收组进行验收,并把该项目款占为己有。桥和井只花了2000多元,对路两边的刷刷白灰膏,其他地方没修。我们群众将此事反映到汝南县纪委,汝南县纪委也已经查实并退回后陈湾3车200米账款28800元。
2、贪污村内植树造林款
汝南县政府植树造林2012年工程项目,按照各级政府的分配,并对我们村委下达的任务指标,我们村委账目已收到2000多元项目资金,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进行植树造林,刘四喜利用职务之便伪造领款人员,列支了该项目款,并占为己有,我们群众将此事反映到汝南县纪委,汝南县纪委也已经查实。
3、伪造假账
经县纪委舒主任明察暗访,发现经刘四喜李塘村委账面假账20万左右,在村委账面上显示村民40多人领取计划生育返还款等,但在县纪委的调查中这些人并没签字也没领取该款。
二、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自行建房
2013年,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在村委东部500米,县外贸猪场西北角,自己建房屋一处,共计2层小楼。该房产没有任何手续属于“双违”建筑,强行占用了村级公路和外贸猪场水沟,给村民交通和学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近几年来,共计发生车祸20多起,其中有学生和学生家长住院治疗的,也有导致受害人腿部粉碎骨折的。我们联名向县纪委、县土地局、乡镇党委政府、县信访局反映过此事,各级部门也调查核实了此事,县纪委也非常重视,并派纪委舒主任来调查过此事。
三、渎职
2013年,在党员和群众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刘四喜强行把村里的八亩土地低价租赁给陈付成建仓库,签订20年合同共计6万元,并以伪造假票开支,另外收受陈付成贿赂5—8万。
四、贿选
在2014年的党员选举中,当天中午落选,立即贿赂镇党委有关人员并连夜贿赂本村党员(其中连夜接回外出打工党员和病残参加选举),共计花费6万余元,经镇党委和刘四喜谋划,第2天10点临时通知党员参加选举。
五、涉及黑社会团伙
1、由于和李塘村村主任熊得义争干支书,夜晚带领黑社会100多人到李塘村熊庄熊得义家中进行滋事。
2、李塘村村民张兴等人,到乡镇政府、县纪委等揭发其违法事实,之后带领黑社会人员进行殴打。
六、请求处理结果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和县纪委核实,近三年来,我们一直到省、市、县各级部门上访反映刘四喜的违法违纪事实,由于受到原东官庄镇党委书记赖艳的保护以及贿赂各级调查人员,才强免受到撤职的处分,其他违法事实并没处理。所以我们强烈要求如下处理:
1、纪委开除党籍。
2、对其违法违纪事实进行依法依纪处理,追缴赃款。
3、撤除其“双违”建筑(在公路上自建的2层楼房)。
消除恶劣影响,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东官庄镇李塘村村民部分代表:王小尿、熊新文、张兴、熊得义
联系电话:18864272898
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塘村部分村民联名签字:
我们是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塘村村民,我们依法依纪实名举报原支部书记刘四喜在任职期间的违法违纪事实,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对我们所举报的事实认真查实,并对其违法违纪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一、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项目款
1、贪污村内道路和桥井“一事一议”项目款
2011年,国家为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拨付15万多元修缮我们村的道路和井,道路共计约3000米长,刘四喜利用在任期间职务之便,用唐万兴的名义承揽了该工程,象征性的仅仅拉了几车石沫将低洼处垫了垫,其中前李塘1车、后李塘1车、后陈湾3车、罗湾3车共计拉8车计80立方,然后利用以前修好的道路(外贸猪场到前陈湾)欺骗工程验收组进行验收,并把该项目款占为己有。桥和井只花了2000多元,对路两边的刷刷白灰膏,其他地方没修。我们群众将此事反映到汝南县纪委,汝南县纪委也已经查实并退回后陈湾3车200米账款28800元。
2、贪污村内植树造林款
汝南县政府植树造林2012年工程项目,按照各级政府的分配,并对我们村委下达的任务指标,我们村委账目已收到2000多元项目资金,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进行植树造林,刘四喜利用职务之便伪造领款人员,列支了该项目款,并占为己有,我们群众将此事反映到汝南县纪委,汝南县纪委也已经查实。
3、伪造假账
经县纪委舒主任明察暗访,发现经刘四喜李塘村委账面假账20万左右,在村委账面上显示村民40多人领取计划生育返还款等,但在县纪委的调查中这些人并没签字也没领取该款。
二、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自行建房
2013年,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在村委东部500米,县外贸猪场西北角,自己建房屋一处,共计2层小楼。该房产没有任何手续属于“双违”建筑,强行占用了村级公路和外贸猪场水沟,给村民交通和学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近几年来,共计发生车祸20多起,其中有学生和学生家长住院治疗的,也有导致受害人腿部粉碎骨折的。我们联名向县纪委、县土地局、乡镇党委政府、县信访局反映过此事,各级部门也调查核实了此事,县纪委也非常重视,并派纪委舒主任来调查过此事。
三、渎职
2013年,在党员和群众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刘四喜强行把村里的八亩土地低价租赁给陈付成建仓库,签订20年合同共计6万元,并以伪造假票开支,另外收受陈付成贿赂5—8万。
四、贿选
在2014年的党员选举中,当天中午落选,立即贿赂镇党委有关人员并连夜贿赂本村党员(其中连夜接回外出打工党员和病残参加选举),共计花费6万余元,经镇党委和刘四喜谋划,第2天10点临时通知党员参加选举。
五、涉及黑社会团伙
1、由于和李塘村村主任熊得义争干支书,夜晚带领黑社会100多人到李塘村熊庄熊得义家中进行滋事。
2、李塘村村民张兴等人,到乡镇政府、县纪委等揭发其违法事实,之后带领黑社会人员进行殴打。
六、请求处理结果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和县纪委核实,近三年来,我们一直到省、市、县各级部门上访反映刘四喜的违法违纪事实,由于受到原东官庄镇党委书记赖艳的保护以及贿赂各级调查人员,才强免受到撤职的处分,其他违法事实并没处理。所以我们强烈要求如下处理:
1、纪委开除党籍。
2、对其违法违纪事实进行依法依纪处理,追缴赃款。
3、撤除其“双违”建筑(在公路上自建的2层楼房)。
消除恶劣影响,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东官庄镇李塘村村民部分代表:王小尿、熊新文、张兴、熊得义
联系电话:18864272898
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塘村部分村民联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