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我的一个同学在某原创应用上发表了一篇同人小说,我看后和她进行了交流,但后来因观点不同发生了争吵。起因是关于文学的优劣性。她认为我不应该用名著的角度来看待网络小说。但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好,同人小说也罢,归根结底都属于“文学”这个大范畴之内,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将“网络小说”和“纸质小说”根本的分割成两个类别。既然同属一类,那评判也就不能持有双重标准
这就回归了一个我们的终极问题:我们为什么读书?其实这个问题永远都没有统一答案,你可以为了学业,也可以为了工作、赚钱、充实内心、消磨时间......无论是哪一个都是一个非常正当了理由。关于读书类别的喜好也是如此,不管是你是喜欢站在世界之巅《红楼梦》《战争与和平》,《飞鸟集》,还是还是喜欢快餐文学《花千骨》等等,都是你的自由,别人没有权利可以对你的喜好指指点点,但是,正如歌曲有优劣之分一样,书与书之间也永远不会出现平起平坐的局面。那些快餐像口香糖一样,入嘴的前几分钟会有一种味觉的快感,但这种快感不可长久,一阵咀嚼后,便成了一坨无用的废物;唯有那些伟大的作品才可以做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这就回归了一个我们的终极问题:我们为什么读书?其实这个问题永远都没有统一答案,你可以为了学业,也可以为了工作、赚钱、充实内心、消磨时间......无论是哪一个都是一个非常正当了理由。关于读书类别的喜好也是如此,不管是你是喜欢站在世界之巅《红楼梦》《战争与和平》,《飞鸟集》,还是还是喜欢快餐文学《花千骨》等等,都是你的自由,别人没有权利可以对你的喜好指指点点,但是,正如歌曲有优劣之分一样,书与书之间也永远不会出现平起平坐的局面。那些快餐像口香糖一样,入嘴的前几分钟会有一种味觉的快感,但这种快感不可长久,一阵咀嚼后,便成了一坨无用的废物;唯有那些伟大的作品才可以做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