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吧 关注:2,015贴子:10,116
  • 0回复贴,共1

中国的哲学家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第四章、确定性原理的延伸
第一节、 物质、能量、本质
一、能量与物质之间的关系
世界观和方法论应当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方法论就应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但是,作为世界观,无论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在逻辑上与辩证法却都是格格不入的,因为他们都把世界的本原看作是一元的,认为世界是有一个最初的本元创生出来的,要么是物质,要么是上帝。然而,现代科学却以无数的事实证明,一切事物的本质都是矛盾确定的。因此,作为唯物论,世界的本原就不可能只是单一的物质,而是还要有一个物质的对立面,而且这个对立面必须具备这样的属性:与物质具有同一性且能够与物质之间相互转化。不言而喻,物质的这个对立面只有一个——能量,因为与物质相互同一和转化的只有能量,这已被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大量的科学事实所证明:E=mc-2。物质与能量之间既相互不同又相互不可分割,物质离不开能量,离开能量就没有了物质的运动,物质之间就无法相互联系,就是“无”;能量也离不开物质,能量离开物质就没有了联系和运动的主体,同样也是“无”。能量和物质之间既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又彼此之间相互转化,而且物质与能量体现为相互不同的属性:物质体现为质量属性和空间属性;能量则体现为不同的运动形式,如机械运动、电运动、量子运动、(声)波震动、电磁波运动等等。这样看来,运动(能量)就不是物质的属性,而是物质的矛盾面,物质与能量是同等级别的,是事物的本元对立。如果把能量归结于物质——因为能量同物质一样具有不灭和守恒性,所以能量也具有客观存在性,那么我要说,这种客观存在性正是物质与能量之间的同一性,否则二者之间何以能够相互转化呢?如果把运动看作物质的属性,那么为什么不把运动看作能量的体现呢?如果非要说能量离不开物质,那为什么不说物质也同样离不开能量呢?就像阴阳对立而又不可分割一样,为什么非要把阴阳二者之间分主次而不把它们看作是平等的矛盾对立呢?
二、本质
1、本质与物质和能量的不同:根据确定性原理,本质是由事物内在的根本矛盾确定的,是能够确定事物性质的内在联系,事物的本质既不同于物质,也不同于能量,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联系是本质之间的联系。事物的本质决定事物的属性,而事物的属性则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原因和根据,事物失去了本质和属性就失去了相互联系的基础,事物之间之所以会发生相互联系,正是由于事物的内在本质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的需要和可能。事物失去了本质,也就无所谓事物了,当然也就失去了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基础,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原因和根据是内在本质而不是物质。例如,电子和质子的电性相反,彼此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吸引)的需要和可能,但是当电子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光子而失去了电子的本质时,也就失去了与质子之间相互联系的需要了。在此过程中物质本身并没有发生改变;二、本质是联系的本质,任何本质都是内在矛盾的对立面在统一面具体规定下的统一,而统一面又是由外界条件和对立面共同确定的,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本质是环境属性的体现,有什么样的环境条件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本质。而物质则不同,物质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改变其属性,物质本身不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三、本质是事物保持个性的根据,事物之间之所以相互不同,就是由于事物的内在本质不同。本质是确定事物的根据,事物之所以为事物是因为事物的内在本质而不是物质,事物之间相互不同的原因和根据是本质而不是物质。如生物的外在形态和习性等都是由遗传物质DNA决定的,DNA不发生变化,生物的外在形态和习性都会保持不变,DNA发生了变化,生物的外在形态和习性都会发生改变,据科学考证,高级生物(包括人类)都是由低级生物经过漫长的岁月慢慢演化而来的;四、物质与本质的属性不同。物质具有空间广延性,质量是物质的根本体现,而本质则是种完整的联系,是由内在联系决定的,不具有空间属性和质量属性。五、物质与本质之间不可分割。物质是本质的基础,没有物质就不会有联系,也就无所谓本质,反之,没有本质物质之间就失去了联系的基础和根据,就没有了属性和形式,就是“无”。事实说明,本质与物质有着根本的不同,物质形体是内在本质的外现,本质是物质形体的内在根据,事物之间保持个性不同的原因和根据是内在本质而不是物质,事物保持不变和相互联系的根据是本质而不是物质。因此,本质同能量一样,是与物质同等级别却不同于物质、能够确定事物存在的本元,没有了本质物质本身就是没有任何联系的“无”。
作为联系的方式,本质是可以转化的,本质既可以创生也可以消失,本质可以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但是从联系的量上来说,本质的总量是不变的,即本质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但本质的总量不变。关于这个结论的证明应该不难:1、物质和能量是守恒的;2、一切物质和能量都处在本质联系之中,物质和能量不可能脱离本质联系存在;3、本质联系的量是由本质联系中物质量和能量确定的;4、在一个地方本质联系的量发生变化,那么其他地方的本质联系必然发生等量的变化,所以,本质的总量是守恒的。例如,地球生物的出现和发展说明地球上在不断增添新的的本质,而这些本质的产生和发展则是来自于太阳物质和能量的减少。因此,作为联系方式,本质是无限多样的,作为联系的量,本质是守恒的。举个例子,当用光子冲击原子中的电子使其能量增加时,电子就会跃迁到更高的电子轨道上去,反之,当电子的能量减弱时,电子就会再回落到低级的轨道上去。这说明本质联系就是物质和能量的联系,本质联系的变化必然伴随着物质、能量的变化而变化,物质、能量的变化也必然伴随着本质联系的变化,本质联系的变化量与物质和能量的变化量之间是等量的关系,可表示为:本质联系的变化量=能量(物质)变化量,这说明本质联系在量上与能量、物质是等量的。通俗的说,就是定量的物质和能量之间只能产生定量的相互作用,一个电子与一个质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只能构成一个氢原子而不可能构成一个太阳系,否则这个宇宙就是无法想象的。当然,蝴蝶效应同样遵守这个规律,蝴蝶效应与此并不冲突,因为蝴蝶效应只是矛盾的引发而不是蝴蝶的翅膀能够创造物质和能量,这就像打开开关按钮和机器运转是两码事是同样的道理。这个定律称之为本质转化和守恒定律,也可称为第三本质定律。
2、本质与信息:从本质的内在联系上看,本质就是事物的内在联系的确定,是事物能够保持内在联系的度量,是事物能够稳定存在和保持个性(不同于它事物的属性)的基础和原因,也是事物之间能够发生相互联系的基础和原因,因此,本质是事物自身一切信息的基础和原因,事物之所以具有不同于它事物的内在信息就是由于事物具有不同于它事物的内在本质,本质不仅是信息的载体,而且是信息的主体。单从与信息的关系上看,物质和能量相对于本质而言就是次要的,物质和能量不能被看做是信息的直接基础和原因,因为物质和能量不是事物稳定存在、相互联系和保持个性的原因。信息只是事物的内在本质及其属性的一种反映和体现,信息本身并没有确定事物的作用和意义,它只是反映和传播本质属性及其之间的联系的工具和媒介,没有本质就不会产生信息,正是由于本质的普遍性才有了信息的普遍性。但是不能因为信息的普遍性存在就可以夸大信息的作用和意义,就连信息论奠基人香农本人也曾说,信息的主要意义是对事物的存在状态、属性、运动及其之间相互联系等信息的传播。所以,本质和信息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存在,不能把本质和信息混为一谈,如生物的遗传密码(DNA),虽然人们通常习惯于称之为遗传信息,但从联系的实质上其实并非信息而是生物的内在本质,因为它是确定的内在联系,能够决定事物的属性,我们之所以称之为信息是指这些本质联系的不同性意义的标示。一句话,信息是确定事物存在的标示,信息本身既不是事物也不是确定事物存在的本质联系,信息只是本质的符号。
3、本质与熵的关系:在熵增定律看来,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存在都趋向于熵增的无序性,按此定律宇宙最终会成为热寂状态。但是,由确定性原理所得出的结论却正好相反,确定性原理认为事物在一定的环境状态下总是趋向于适合于环境的本质联系和有序性发展,环境是决定本质发展的决定力量,例如地球上之所以能够出现动物、植物和人类这样的高级本质,这是由地球的环境条件决定的,而这种高级本质究竟是有序性还是无序性呢?显然是有序性,因为这种本质建立了一种有序的确定联系,是需要某种力量的作用才能够完成的,而这种力量则是来自于环境,基于这一点,我认为可以换种方式来理解熵概念,即所谓有序性,实质上就是某种联系的确定,或者说是某种本质及信息的确定或产生,而这种本质联系的确定或产生是需要能量的,事物本身不可能产生这种能量,换句话说,所谓熵增或无序性就是指本质联系和信息的消失或不确定,反过来,所谓熵减或有序性就是指本质联系和信息的产生或确定。总之,熵增定律可以理解为事物本身不可能自己产生本质联系和信息而只会失去本质联系和信息——能量不可能自行集中或凝聚。由此可见,确定性原理和熵增定律是相互矛盾和对立的,这说明宇宙不会只是在熵增原理的规定下走向无序热寂,而是还会在确定性原理的作用下走向有序。事实上,熵增定律和确定性原理之间的这种截然相反的结论是由它们的初始条件决定的,熵增定律是以独立的封闭系统作为假设条件的,但事实上这样的系统是不存在的。而确定性原理则正好相反,它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处在一定的环境中,事物的状态发展是由内在系统与外在环境之间的矛盾决定的,例如,一个具有一定温度的封闭的盒子之间的气体分子的有序性或无序性是由盒子所处的环境温度决定的,当把盒子放在高于它的温度的环境和低于它的温度的环境的不同情况下时盒子中的气体分子的熵增性是完全不同的。换句话说,系统的变化状态是由系统的内在性质和外在环境性质之间的差异性来决定的,当系统的温度高于环境温度时和系统温度低于环境温度时的系统状态变化是截然相反的。我们不可能实现从海水中提取能量来制造永动机,但是我们却可以利用三峡之水这种环境的差异让发电机不停地运转。
4、本质与场的关系: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本质都产生于环境,所以任何本质都无法脱离环境而存在,因此,本质无时无刻都在与环境保持着不断联系,本质不同,与环境联系的方式和性质也不同,场就是本质与环境联系的根本方式,这种方式是全方位的。场是本质的环境属性,没有本质就不会有场的存在,本质不同,所产生的场的性质就会不同,如重力场、电场、磁场等等。也就是说,一切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虽然表面上看来都是场的作用,但其根本实质则是本质之间的相互联系,本质之间通过场的方式进行彼此之间的相互交换和转化,如地球周围既存在着磁场又存在着引力场,在说明地球既具有质量本质又具有磁性本质。由于场无法脱离本质而存在并随本质的不同而不同,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把场看做独立存在的能量的海洋,场只不过是本质之间的联系方式——场同样具有特有的本质而并非没有任何本质属性的“纯能量”。
三、物质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没有了物质,就没有了事物的存在;能量是事物运动的根据,没有了能量,事物就没有了运动的根源;本质则是事物保持个性和相互联系的原因,没有了本质,事物就没有了特有的属性,事物之间就失去了联系的根据。另外,物质、能量、本质的测量和体现的根据也不相同,物质是通过质量的多少来测量、体现的,能量是通过物质的运动来测量、体现的,本质则是通过物质之间的相互联系来测量、体现的。由于物质、物质的运动、物质之间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所以物质、能量、本质之间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由此可见,本质、物质、能量共同决定了事物的存在,是确定事物的三个要素,是事物客观内在的三个本元,世界不是一元的,而是三元的。当然,物质、能量、本质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但这种客观实在性正说明它们之间存在着同一性,没有这种同一性,它们之间就无法构成统一。如果非要把客观存在性看作物质的特有属性而将本质和能量看作物质的特殊形式,把一切存在形式都看作物质的体现形式,用物质概念来概括一切,认为物质是万能的,能够自身创生一切存在形式,这实质上是否认了物质客观存在的特有属性——空间、质量等属性,同时也抹杀了物质与能量、本质之间的不同,只看到同一性看不到斗争性,否认矛盾的存在,这和老子所说的创生一切的“道”以及万能的“上帝”又有什么不同呢?难道这与辩证法不是相违背的吗?否则如何去解释物质是怎样创生一切的呢?
第二节、空间、时间、道间
一、什么是道间
物质和运动(能量)是事物中矛盾的对立面,空间和时间又是物质和运动(能量)的属性,是物质和能量的产物,空间是物质的广延性,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我们不能把时间说成是物质的产物,也不能把空间说成是运动的产物。因此,作为存在的本元之一、作为物质和能量构成统一的具体规定——本质也必然具有自己特有的内在属性。那么本质具有什么样的特有属性呢?本质是联系的本质,联系是本质的联系,本质就是确定的联系,不确定就无法构成联系,当然也就无法构成本质,就像物质没有了广延性就无所谓物质、运动没有了持续性就无所谓运动一样。因此,本质最根本的属性就是内在联系的确定性。由此,如果说物质存在的广延性是物质存在的体现,物质运动的持续性是能量存在的体现,那么本质联系的确定性则是本质存在的体现。
事物的本质是由内在联系确定的,而本质之间的相互联系又必然确定一个新的本质,确定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就是事物的完整、稳定存在,就是事物的发展。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质联系的确定性与物质的广延性和物质运动的持续性具有相同的意义,即都是其主体存在的根本体现,物质的运动没有了持续性就无所谓运动,物质没有了广延性就无所谓物质,本质没有了联系的确定性也就无所谓本质;物体存在的体积大小是物体的空间存在方式的体现,事物的运动和存在过程的长短是事物的时间存在方式的体现,同样,事物的内在联系的确定则是一种既不同于空间又不同于时间的存在方式,因为空间和时间这两种方式无法体现事物的内在个性及其之间的相互联系,否则事物的个性及其之间的相互联系何以体现呢?
联系的内在实质是矛盾——对立面在统一面具体规定下的统一,一切本质都是内在矛盾的对立面及其统一面共同确定的,因此,作为存在方式,本质的确定方式就是对立统一方式。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在其著作《道德经》中这样论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认为道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但老子却没有具体说出道是如何创生万物的,为什么是“三生万物”,而在这里,确定性原理则从科学的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由于本质联系的确定性与“三生万物”的观点从某种“创生”意义上有些相似,因此,我把本质联系的确定性叫做道间,道间是本质的特有属性,道间同空间和时间一样,是事物存在的根本方式。道间、空间、时间共同确定了事物的存在。
由于道间是本质联系的确定,没有本质联系的确定也就不存在道间,就像没有运动的持续就没有时间、没有物质的广延就没有空间一样,而本质联系的确定实质上就是内在矛盾的对立面及其之间相互联系的统一面共同确定的,那么道间属性是如何在本质联系中体现出来的呢?一、度的确定性。1、事物的本质在度的规定内其内在联系和属性保持不变,度就是本质联系的量度规定,是本质内在联系的确定性的体现。如果说物体的体积是物体的空间存在的体现,事物的存在过程是事物的时间存在的体现,那么事物的本质联系的度实质上就是道间确定性的体现。每一个本质都有一个确定其内在联系的度,不同事物的本质,度的规定量也不同,例如,在一个大气压下,水的度是0-100度,确定了水分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这种环境条件下的量度范围,这是水保持本质联系的道间规定性;铁的熔点为1535摄氏度,沸点为2750摄氏度,即铁水在1535-2750摄氏度之间,这是铁保持其本质联系的道间规定性;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度与本质和环境都有密切的关系,是本质在不同的环境属性下的体现,这就是道间不同于空间和时间的独特的神奇性所在,但这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无法知道水分子之间为什么会在一个大气压下、在温度为0-100度之间能够保持这样的相互联系,但我们对水的度的认识却是掌握了水的存在之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有决定其存在的度,这个度就是确定事物的内在本质联系的道间,认识事物的度就掌握了事物的存在之道。2、另一方面,度体现了本质联系的确定性具有一定的区间范围,而不是即时性的,这就使得事物的本质属性能够保持足够的稳定性,而不是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毫无稳定性的变化,这是事物的本质能够保持相对稳定不变的基础。由此可见,作为本质的确定性,度是道间的重要体现!二、规律的确定性。规律的确定性与度的确定性不同:1、如果说度只是从量的方面确定了本质的内在联系范围,那么规律的确定性则是是广泛的,既包含质的确定又包含量的确定,如物理规律和化学规律就包含质、量两方面的确定关系;2、另一方面,如果说度是从本质内部确定了本质的量度属性,那么规律则是从本质的外部确定了本质之间的相互联系,例如,“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就是指磁性本质不同的磁体之间相互联系的规律性,显然这个规律所确定的不是本质的内在联系而是不同本质之间的外部联系;3、任何度的确定性都是对单一本质的具体确定,不存在多种本质由同一度来确定,而规律则不同,规律是本质之间相互联系的一般性或共性,规律只是通过具体的本质联系体现出来,例如对立统一规律、引力定律,等等,与度相比,规律更能够体现本质联系的确定性。因此,规律可以被看做道间的根本体现,如果说认识了度是掌握了事物的生存之道,那么,认识了规律就是掌握了事物的运动变化之道。规律和度都是本质联系的确定属性,都是相对于本质而言的,都是本质的产物,没有本质,度和规律的确定性就无从体现。与度一样,规律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和度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共同确定着本质联系,共同确定着事物的存在,共同确定着这个世界。所以,规律和度作为本质联系的确定性,作为事物的存在方式,它们都是相对于本质而言的,是本质的根本属性,是道间确定性的体现。
规律和度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本质联系的确定性。从确定过程来看,只有先具备了本质的度所特有的环境规定条件,本质才能够显示其特有的联系属性,只有先具备了环境量度后才有可能产生出适合这种环境量度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质是环境量度的产物,度是本质与环境的结合;规律则不同,任何规律都是相对于本质的规律,不同的本质体现为不同的规律,如液体的浮力规律固体就没有,气体的压缩规律液体就没有,固体的刚性规律(如两个钢球相撞的动量关系等)液体和气体就没有。也就是说,规律只有在本质产生之后才能体现出来,先有本质后有规律,这与度正好相反,例如,在地球上出现生命现象之前,地球上不可能发生生命活动规律;在地球上出现人类之前,也不可能出现社会规律,等等。从这种关系上看,度可以看做规律的一种层次性和阶段性,是规律生效的限度范围,也就是说,宇宙允许在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条件下体现不同的规律。因此,度和规律是同一的,是道间确定性的不同体现,所以,在道间确定性上,度和规律不能被看做两种道间属性。一句话,规律只能在度的规定范围内生效。总之,道间就是本质在一定环境条件下的确定性,度和规律是道间的体现。
作为确定性,作为在一定环境条件规定下的本质联系,道间实质上是种环境属性的体现,因为在什么样的环境条件下道间就会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作用下产生什么样的联系,就会“创生”出什么样的本质形式来,环境变化了,本质就会随之而变化,本质是环境的产物和体现。在这一点上,道间同空间和时间是相同的,现代科学认为,空间和时间是宇宙物质和能量环境的性质,道间同空间和时间一样,是环境属性的体现而不是“固有的抽象思维形式”。总之,道间是本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承认本质的客观存在性,承认本质联系的确定性,就要承认道间的存在。
二、道间的形式
本质联系的确定性是矛盾的对立面及其之间构成统一的统一面这三个方面来确定的,联系的确定方式就是对立统一方式,所以,作为确定性原理的根本体现,对立统一是道间的根本方式。我们可以用确定性原理来验证一切规律,你会发现无论是物理定律还是数学定律,对任何一个本质(在物理学中指物理量,在数学中指数学概念)的确定,都不会超过三个确定本质(或要素),由此可见,作为联系的确定形式,确定性原理是道间的根本形式。
从这个意义上讲,虽然在形式上空间是三维的、时间是一维的,但在内在本质的确定上都符合确定性原理,都是对立统一的,空间本质是由长、宽、高三个方面之间的对立统一确定的(长、宽、高是质的确定形式),时间本质是由一维性、单向性、向前性这三个方面之间的对立统一来确定的。确切的说,把道间的对立统一称为“三个方面”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是违背辩证观点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却可以用三个要素来表示,如空间三维,况且空间三维性实质上就是道间确定性——对立统一的一种特殊形式。
道间的形式有些类似于奥古斯丁所说的三位一体,认为一个本体(或本原、本质)有三个位格,如上帝的三个位格是圣父、圣灵、圣子,人的三个位格是生命、知识、意志,等等。但二者之间却有本质的不同,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同一的关系,相互平等,三个位格之间不存在对立,就像圣父、圣灵、圣子三个位格之间完全统一,这与道间的对立统一具有本质不同。三位一体是神学论,道间确定性却是万物存在之道,是科学规律,这是根本的区别。
三、道间与空间、时间的关系
道间同空间、时间之间既存在着相互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又相互不同,宇宙中不存在没有道间的时空,脱离开道间,物质之间失去了联系,事物没有了本质,时间和空间就无法确定;反之,道间也无法脱离时间和空间而存在,脱离开时空,没有了物质和运动,道间就没有了确定的意义,比如,当我们描述某一事件的发生时,就必须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件性质,否则就是不完整的、无法确定的,就此而言,爱因斯坦把宇宙性质描述为四维时空就是不完整的,而且把与空间同等级别的时间看作空间的一维性更是不合理的;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微观粒子,只要我们能够观察到的物质存在,都具有保持其存在属性的内在本质,哪怕是极短的瞬间过程,由此可见,道间是物质存在和演化的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说,道间比空间和时间更根本。因此,道间、空间、时间之间相互完整,共同确定了事物的存在。另一方面,道间、空间、时间之间又存在着相互不同:一、体现的主体不同。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属性,表示物质存在的广延性;时间是能量存在的属性,表示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道间是本质的存在属性,表示本质联系的确定性。二、性质和形式不同。空间具有三维性,其空间形式可以通过三维坐标X、Y、Z表示出来;时间具有一维性,而且是一直向前的;道间具有对立统一的规定性,也可以通过三维坐标X、Y、Z来表示。三、表示和测量方式不同。空间是通过物体的广延大小来体现的,用“长度单位”来表示,用“尺子”(固定的距离)来测量;时间是通过物质运动持续过程的长短来体现的,用“时间单位”来表示,用“钟表”(固定的运动)来测量;那么道间是怎样测量和具有什么测量单位呢?这需要我们的共同探讨!
撰稿人:张司海
联系电话:15053100457
微信号:twdbh123


1楼2017-04-29 17: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