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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公司蒙受巨大冤辱!湖南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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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公司蒙受巨大冤辱!湖南常德警方不顾基本事实!肆意践踏法律尊严!湖南常德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为由,派大量警力,远赴广州,抓公司董事长陈泰霖及高管,羁押桃源县看守所,并超期羁押,在没有事实根据和虚假理由欺骗检察机关逮捕。规定期限已到,华夏案件不得不在桃源县法院审理。桃源县法院于2016年11月22日-23日,庭审中,法官熊军,野蛮阻止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发言权利,律师关键词语不让书记员记录在案,开庭前多次违规前往看守所动员被告人及四处电话被告人家属,要求被告人认罪并交罚款,以根据交款多少定刑期。公诉人在无以应对辩护人意见时,其表现更让参与庭审的股东瞠目结舌:工作现场,拨弄手机,交头接耳,嚼口香糖,全然不顾庭审严肃性。如此大的案件,匆匆审理,在并没通过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审议情况下,当庭宣判,时间仓促,判决结果荒唐。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常德公检法联手违法违纪,关停我公司企业,扣押公司财产6000余万,判公司董事长和高管10年,8年等刑期,致7000股东血本无归,公司倒塌。
求助政府做主,严查涉案当事人,胡丘陵,赵勇,樊启斌在明知我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罗织罪名,侵占巨额财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70条第一款。桃园县法院和主审法官熊军积极为公安和检察机关错误的遮掩及违反行为背书,并在审理当中明显偏袒一方,掩盖罪行,情节及其恶劣。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5-10 05:25回复
    湖南省常德和桃源地方政府以权造案创收,疯狂掠夺民间财富为目的的作案基本套路:
    一、明确的作案动机:
    (一)、以敛财为目的。利用公权,组织招聘网警成立所谓“网管大队”为作案工具。
    (二)、选择作案地点。选择到沿海经济发达开放的地区及较发达的省会城市。如:广州、深圳、广西、重庆、成都、山东青岛、安徽……等地。
    (三)、分组行动。在目标地点混入民间网络考察、了解、投资,渗透到公司企业内部,同时把目标公司和企业的项目引诱发展到办案机构所在地,这时,就完成了作案抓人的全部准备。当资金量到位时,捏造一个匿名举报者为由,对目标公司一锅端(抓人,封冻所有财物)。简言之就是:放钓饵--骗您上勾集资--养肥养大--再宰杀!
    二、它们作案特点:
    (一)无论你够不够定罪性质,统一定--传销!
    (二)、订上“传销”标签后,接下来,作案机构的公检法联手,顺理成章的把目标公司和老百姓的钱财全部、干净、彻底罚没进入该机构和作案人员的腰包!
    (三)、以上就是作案机构--既得利益集团抢夺民间财物的基本过程和手段。
    三、性质:它们不参加社会财富的创造,不出成本,利用公权,巧取豪夺,比街匪路霸和海盗凶残无数倍!因它们吃人不吐骨头!
    这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犯罪!我们必须奋起斗争,把这些垃圾彻底埋葬!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5-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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