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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5

罗山人民的福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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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午阳

2017年1月1日——7月1日期间,本县孕妇和新生儿自费筛查的费用可来妇幼保健院报销!!
在2017年1月1日至当地定点服务机构筛查工作开始前,凡符合条件的在本县或外地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服务对象,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由服务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县户籍、女方为外县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县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另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到罗山县妇幼保健院一楼大厅 “两免筛查补报销窗口”,按照免费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
(注:之前政策上要求提供的就诊病历本和检查时的缴费发票现在都不用提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