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该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法条里的交通信号是指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您如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受处理时向处理民警提出申辩和陈述,处理民警会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对陈述和申辩是否采纳的决定。
结束语:无论怎么样的规定,我们都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自己是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从而让上蔡变得更和谐,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