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8年1月7日晚上10时在高州市中山路四狼服饰买了一件长装外套,已经交完钱后走开几步,我又回来请服务员剪掉价格吊牌,当时服务员只向我说明剪牌后“衣服”不可退,本人也当场同意了,然后服务员剪完牌后将牌没收了,当时本人与其起争执服务员依然不肯返还,其中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还恶言道:“在我的店买东西就要按我的规则办!不然你来我的店干嘛!”态度非常恶劣,我在后来偷偷拍下了图片,考虑到情况不会公开,但我想请教一下,价格吊牌在我付款完后已经属于我的私有品了,我未走出店门返回只是想请商家帮我剪一下牌子,商家就有权没收并恶言相向了?请大家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