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群众的来信: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摩托车现在是很多家庭的主要交通工具,对家庭而言是很重要,但你们没有注意到国家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专门管理道路交通方面的事情,法律中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实行许可制度,即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号牌,投注交强险方可上路行驶。
多年以来摩托车事故在所发事故中比重很高,在我中队统计中占到了三分之一以上,从事故情况分析来看未办牌办证的占90%以上,而且受伤或死亡的摩托车方面又占90%以上,所以对摩托车加强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平日你们习以为常,这不能作为借口,法不责众,更不是理由,有法必依才是正道。早在几年前,省交警总队就明文规定无牌无证在事故中是加重情节,我们中队也是坚持这么做的。
现在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故呼吁广大群众还是依法办理牌证,不然出了事故受伤害的总是你。自己遵纪守法,才能理直气壮,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交警部门在道路上依法执法,是职责和业务所在,执法也是在道路上,不存在突然袭击,那只能说明我们平日查处太少,今后一定加大力度。
法律要求自觉遵守,执法部门只起监督和处罚作用,也是为督促群众守法遵法,况且执法部门查处的可能是百之一、二,还得靠自觉遵守。
您反映的上门办牌证问题,由于现在实行电脑操作,上级部门未为下面县市添置流动业务车,加之现在驾驶证必参加由电脑监督的考试,有专门的考场,这也无法移动,故对您的建议深表遗憾。
对于您提出的驾摩托车大部分是弱势群体,我也深有同感。在我们处理的事故中,受伤害的大多为弱势群体,在事故中他们大多负有事故责任,关心他们吧,本身是违法者,不关心他们吧又受到了伤害,我们处理起来很头疼,很难,现在车主的法律意识很强,很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平日督促他们遵法守法,从而保护自己不发生事,难道不是一种更大的更好的关爱吗。
您提出的利用网络加强宣传建议甚好,我们目前在做,只是还不太好,我们会加大力度做的更好更多。
在此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监督,多提宝贵意见。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汨罗市交警弼时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