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城市户规模;第一类50000户以上、第二类10000户以上、第三类10000户以下,第四类,5000户以下,第五类;1000户以下
第一类;50000户及以上;北宋开封府、南宋临安府、成都府、平江府、建康府、广州、鄂州、福州、泉州、潭州、隆兴府、绍兴府
第二类10000户以上;秦州、大名府、潮州、兴元府、抚州、汀州、瑞州、赣州、京兆府、河南府、漳州、
第三类10000户以下;明州、台州、温州、顺昌府、镇江府、常州、繁昌县、真州、漳浦县等
第四类5000户以下;徽州、汉阳军、淳安县、嵊县、昌州【南宋中期2000户左右】、泸州【南宋中期2000户左右】永州【3000户】等普通州城、较大县城。
第五类1000户以下;荆门军、以及所有小州县,如吉阳军【三亚】只有几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