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葛店中心医院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葛店中心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大道和学府路交叉口东北处。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42.6亩,地上建筑面积约15.5万m2,其中门诊医技楼5.3万m2,住院部8.7万m2,传染部0.37万m2,学术报告厅、职工餐厅2300m2,综合楼0.96万m2,其他附属建筑300m2,地下建筑面积5.2万m2,其中地下车库4.6万m2,设备用房0.6万m2,停车位约1326个。同时配套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暖通及医用气体系统,配套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8186132994
联系人:夏工
地址: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西路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武汉笋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7-86617655
联系人:郭工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岳家嘴普提金商务大厦B座1835
电子邮箱:625479418@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公告、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
(5)建设单位进行报批前网上公告
(6)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3)对项目工艺过程产污节点及污染源进行分析,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环境风险分析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4)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调查表格下载链接可登录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相关调查表格。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2)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好后发至:625479418@qq.com
(3)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与收集、网上公众参与调查两种方式,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八、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葛店中心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大道和学府路交叉口东北处。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42.6亩,地上建筑面积约15.5万m2,其中门诊医技楼5.3万m2,住院部8.7万m2,传染部0.37万m2,学术报告厅、职工餐厅2300m2,综合楼0.96万m2,其他附属建筑300m2,地下建筑面积5.2万m2,其中地下车库4.6万m2,设备用房0.6万m2,停车位约1326个。同时配套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暖通及医用气体系统,配套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8186132994
联系人:夏工
地址: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西路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武汉笋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7-86617655
联系人:郭工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岳家嘴普提金商务大厦B座1835
电子邮箱:625479418@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公告、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
(5)建设单位进行报批前网上公告
(6)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3)对项目工艺过程产污节点及污染源进行分析,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环境风险分析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4)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调查表格下载链接可登录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相关调查表格。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2)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好后发至:625479418@qq.com
(3)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与收集、网上公众参与调查两种方式,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八、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