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人吴秀花,2020年5月22日,被岭腰乡党委书记李玉华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公权暴力从北京绑架到政和县岭腰乡长垅村非法拘禁7日。藐视国法,惨无人道的违法行为如下:
一、绑架:为担心和阻止家属进京揭露“吴秀荣冤案”而依法维权,李玉华雇佣北京“黑保安”等10人一起暴力将吴秀花从北京绑架到政和长垅村,采取殴打、恐吓、欺骗方式控制人身自由。(案发过程车上录音、照片、高速路行车轨迹记录为证)。
(1)5月22日凌晨两点,李玉华、李思永、杨超、跟4男2女的“黑保安”,一起暴力手段把在北京住所休息中的吴秀花用车牌京EJ9800面包车绑架到政和长垅村。
(2)被硬拖强拉及殴打上车前,多次请求告知身份,却被蒙面的李玉华和黑保安等人欺骗“属北京市公安局人员要求配合工作及需带至北京市公安局”为借口,但拒绝吴秀花出示证明的要求;威胁到“再不老实和不配合就揍死你”,且22小时车程惨无人道严禁下车大小便。
(3)对吴秀花隐瞒身份的李玉华、李思永、杨超等人在回政和车上被吴秀花摘掉口罩才认出。
(4)派人跟踪和非法监视在浙江省庆元县吴秀玉住宅和行踪,故意以控制吴秀花人身自由作为人质,以便阻止家属再次进京依法伸冤。
二、非法拘禁:限制和侵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生自由权7日。
李玉华、张晓静、李思永、杨超等人为担心和阻止继续进京揭露“吴秀荣冤案”的黑幕,自欺欺人故意以“疫情需要隔离观察”为借口,非法拘禁在长垅村平房内7日(5月22日至5月29日),以便达到控制吴秀花人身自由。期间24小时每4小时1班,每班4人轮流严密看守监视吴秀花一举一动,期间各种威胁、欺骗、恐吓放弃伸冤。
三、虐待和故意伤害
5月25日22点至26日8点,李思永等三人将吴秀花用塑料胶布将手后绑仰躺在床,脚绑、将人和床一起捆绑10小时,且嘴巴用胶布封住,导致两手浮肿、整夜手脚麻木、痛苦不堪。26日,吴秀花苦求张晓静送医检查治疗,却遭到断然拒绝,至今两手严重损伤而无法正常活动。
四、侵犯通信自由权及个人隐私权
李玉华等人为中断吴秀花向外界和家属求助,故意自北京起扣押手机7日;7日内无论吴秀花还是家属如何强烈请求给予手机,便于联系生意,均遭拒。擅自翻看手机内容,且删除家属、客户等亲朋好友号码,毁灭电话卡,造成遗失大量个人和商业信息的后果,生意全部中断,损失惨重。(录音为证)
五、颠倒是非,自欺欺人借疫情之名以“需要隔离观察”为借口隐瞒和达到非法拘禁目的,谎言漏洞百出,不攻自破。十大关键问题,至今李玉华等人及政和所有部门与领导无法答疑,同时拿不出相关规定和法律依据。
问题一:吴秀花长生活区在福州,22日在北京,既不是犯人,在北京又无任何违法行为,李玉华等人有何权利和理由,特地千里迢迢跑北京去绑架回政和?即使如有问题要隔离那也是被北京市隔离,谈何资格越权越辖区去要求她回到政和来隔离?
问题二:为何无人按规定通知家属何时隔离?隔离点在哪?咋隐瞒一切吴秀花信息?
问题三:哪条法律规定隔离需扣押手机七天?需要让她断绝与外界一切联系?
问题四:请问在长垅村阿咋发生虐待捆绑人现象?且24小时寸步不离4人轮流看守监视?
问题五:为何吴秀花非北京和政和强制隔离对象却被强制隔离?首先,4月29日,北京市已公布低风险进京人员已无需采取居家或强制隔离措施。(北京市疫情新闻发布通知为证)其次,5月24日,政和县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告知“除武汉、吉林、境外回政和人员需要核酸检测后居家隔离,其余低风险地区不需要。凭什么标准认定她属“独特”需隔离对象?(录音为证)。
问题六:为何同一时间众多北京返乡人唯独吴秀花需要强制隔离?而5月23前后如去北京找吴秀花的岭腰村范兆祥,许庆金,刘东林。同时一起去的杨源乡李招元、还有县政府李某等几十工作人员、同车“黑保安”均不要? (以上人员皆未隔离就是铁证)
问题七:为何明明是被迫“强制隔离”,5月25日却逼迫在“居家隔离”承诺书上签字?难道吴秀花岭腰后山村没家而不能居家隔离?这不是故意为掩盖控制人身自由,请问是什么?
问题八:凭何规定吴秀花需要核酸检测两次?既然22日结果为“安全”,却又为何需要5月27日再检测一次,显然结果皆“安全”。这不是为故意控制人身自由找借口,请问是什么?
问题九:为何隔离点是在临时选定的无任何有效防疫设备,且在村庄内的普通平房而非县防疫官方隔离点?李思永故意谎称“同车4人均在此隔离”但却连口罩都没带,还在场所外晃悠(照片为证)。
问题十:为何岭腰卫健办周主任及案发现场所有人员无法回答疫情有关问题?且各说不一,前后矛盾。25日凌晨1点多,李玉华见丑事败露而无法收场,就安排周主任现场临时公布:“现对外告知这里为岭腰乡疫情防控隔离观察点”,家属立马质问:“何时设的?他沉默许久无法回答,家属再次追问:“请回答我问题”他和现场所有政府人员依然无言以对。(现场目击者和录音为证)。
六、李玉华、张晓静、杨超为隐瞒把吴秀花非法拘禁在长垅村,暴露前先后这样欺骗家属(以下事实皆有通话录音为证)
(1)23日李玉华谎称“他在家休息,他只负责把吴秀花从北京“带”到政和,但之后不知她被带到哪?”
(2)24日上午8点,李玉华谎称“昨晚和吴秀花见过一面,她现需隔离观察,但家属继续如下问题却拒绝回答:
①在哪观察?
②为何唯独吴秀花要强制隔离,而所有同一时间北京回来之人均人不需要?
③既然是隔离观察,为何扣押手机断绝她与外界一切联系?
(3)24日下午,李玉华谎称:“他和吴秀花一起隔离观察,拒绝回答“为何吴秀花需要多次核酸糖检测?而所有北京回来之人皆一次或都不需要?(录音为证)实际5月22日检测,
(4)23日,杨超极度嚣张谎称:“我现在派出所值班,一开始否认去北京,经暴露后又承认,但否认进京找吴秀花和一起同车回政和,拒绝告知吴秀华在哪。”
(5)23日,张晓静谎称:“此次是李玉华带队去北京找吴秀花,本安排她21日前往北京,后又取消,现在家”,拒绝告知吴秀花在哪?(注:19年两次是张晓静带队)
七、非法截访:违背中纪委、国家信访局、中央政法委等规定非法阻挠正当维权。
2017年至今,吴秀花及家属自县、市、省、国家无数次伸冤,至今未果,反而变本加厉遭受各种打击报复。李玉华等人的行为属非法截访。违背了中央各部门明文规定:(1)中纪委:“严禁和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群众”;(2)国家信访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群众正常信访行为”;(3)公安部:“严禁公安参与拆迁等非警务行为,擅自动用警察参与截访是非警务行为”。(4)中央政法委:①滥用警力截坊可“双开”,②“政府执法错误,必须无条件解决”。
八、如此无视党纪国法,无法无天所到底是何人授权?
如此昭然若揭以“需要隔离”为挡箭牌的绑架和非法拘禁行为,李玉华等人反复告知“一切执行的是上级指令和安排,但找政和县相关领导黄书记,张县长、及信访局李局长、及政法委汤副书记反应,却告知此事得找李玉华,相互推诿是逃避和掩盖什么?
上述恶劣所为严重破坏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典型把公权力当成特权乱用,理应追责,请广大群众、媒体、舆论关注、为冤民做主,监督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处理,还公道于民,避免相互推诿,包庇。
受害者:吴秀花 18305938502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