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局继续包庇和充当陈玉华的黑保护伞并打击报复和政治逼害实名举报人
2005年4月,城关派出所在办理陈汉明被伤害(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处)一案时,办案人员经多方努力侦查,找到唯一证人张XX,后被传到城关所辩认嫌疑人,本人在现场目睹整个辩认过程,陈玉华以及二个民警也在场,证人张XX在办案民警制作的辩认相片中当场辩认出排在第四个相片就是嫌疑人并说这个人已被你们传唤到所里,坐在楼下。
办案人将辩认笔录做完以后,本人在辩认笔录上签了见证人,证人以及二个民警均也签名,且在辩认笔录上的十个嫌疑人的照片也是本人提供给办案人,陈玉华不等办案人员进一步将案件调查清楚,就迫不及待地将卷宗从办案人员手里拿走,此案就没有结果,后被害人陈汉明上访到公安部并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上级机关准备立案调查,陈玉华才将卷宗拿出来,并赶紧叫人抓了十几个外来人员来照相,搞二次辩认,此时,证人(张XX)已在第一次辨认后的当天晚上被嫌疑人的亲属张XX(惠安县公安局民警)以及另一个民警庄XX(城关所下片民警)到其家中进行威胁、恐吓,并在二次辨认前被陈玉华从家里叫到闽C0294警车上进一步恐吓和威胁,后又被陈玉华强行叫到城关所办公楼后面食堂做假辩认笔录并全程录像(该录像带已交到惠安县公安局纪委原副书记林锦龙),并叫民警在事后制作的调查笔录的时间写为事前调查的时间。事后该案由螺城、紫山镇政府共同出资80000元赔偿被害人陈汉明,案件至今未查清谁行凶者,惠安县公安局因为受害者已经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没有继续上访为由,就草草了结该案。
惠安县公安局纪委至今仍拒不答复。那么,请问惠安县公安局纪委领导?证人已辩认出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不办理强制措施手续?陈玉华为什么迫不及待地将卷宗从办案人手中拿走并私自隐藏,等到陈汉明上访到公安部,上级公安机关准备立案调查时才将卷宗拿出来说里面的一份重要证据(辩认笔录)丢失了。陈玉华为什么叫民警在事后所制作的调查笔录的时间写为事前的时间……等等?有卷宗可查。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徇私枉法吗?违法犯罪分子陈玉华虽然被免职,但免职的理由却至今不敢公开,惠安县公安局纪委至今为什么不查清第一份有我签名的辩认现在何处?这是严重的不作为,是继续包庇、充当违法犯罪分子陈玉华的黑保护伞。而实名举报人却于2018年8月9日被惠安县纪委打击报复和政治迫害并被惠安县公安局违法辞退至今。
为此,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人再次特向各级领导请求,不要再继续包庇违法犯罪分子陈玉华,要进一步查清陈汉明被故意伤害案件中,办案人制作的辩认笔录的去向,并作出书面答复。否则,本人将不惜一切生命代价上京控告,坚决维权到底。
2005年4月,城关派出所在办理陈汉明被伤害(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处)一案时,办案人员经多方努力侦查,找到唯一证人张XX,后被传到城关所辩认嫌疑人,本人在现场目睹整个辩认过程,陈玉华以及二个民警也在场,证人张XX在办案民警制作的辩认相片中当场辩认出排在第四个相片就是嫌疑人并说这个人已被你们传唤到所里,坐在楼下。
办案人将辩认笔录做完以后,本人在辩认笔录上签了见证人,证人以及二个民警均也签名,且在辩认笔录上的十个嫌疑人的照片也是本人提供给办案人,陈玉华不等办案人员进一步将案件调查清楚,就迫不及待地将卷宗从办案人员手里拿走,此案就没有结果,后被害人陈汉明上访到公安部并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上级机关准备立案调查,陈玉华才将卷宗拿出来,并赶紧叫人抓了十几个外来人员来照相,搞二次辩认,此时,证人(张XX)已在第一次辨认后的当天晚上被嫌疑人的亲属张XX(惠安县公安局民警)以及另一个民警庄XX(城关所下片民警)到其家中进行威胁、恐吓,并在二次辨认前被陈玉华从家里叫到闽C0294警车上进一步恐吓和威胁,后又被陈玉华强行叫到城关所办公楼后面食堂做假辩认笔录并全程录像(该录像带已交到惠安县公安局纪委原副书记林锦龙),并叫民警在事后制作的调查笔录的时间写为事前调查的时间。事后该案由螺城、紫山镇政府共同出资80000元赔偿被害人陈汉明,案件至今未查清谁行凶者,惠安县公安局因为受害者已经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没有继续上访为由,就草草了结该案。
惠安县公安局纪委至今仍拒不答复。那么,请问惠安县公安局纪委领导?证人已辩认出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不办理强制措施手续?陈玉华为什么迫不及待地将卷宗从办案人手中拿走并私自隐藏,等到陈汉明上访到公安部,上级公安机关准备立案调查时才将卷宗拿出来说里面的一份重要证据(辩认笔录)丢失了。陈玉华为什么叫民警在事后所制作的调查笔录的时间写为事前的时间……等等?有卷宗可查。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徇私枉法吗?违法犯罪分子陈玉华虽然被免职,但免职的理由却至今不敢公开,惠安县公安局纪委至今为什么不查清第一份有我签名的辩认现在何处?这是严重的不作为,是继续包庇、充当违法犯罪分子陈玉华的黑保护伞。而实名举报人却于2018年8月9日被惠安县纪委打击报复和政治迫害并被惠安县公安局违法辞退至今。
为此,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人再次特向各级领导请求,不要再继续包庇违法犯罪分子陈玉华,要进一步查清陈汉明被故意伤害案件中,办案人制作的辩认笔录的去向,并作出书面答复。否则,本人将不惜一切生命代价上京控告,坚决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