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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与社区党建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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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基层民主和社区自治的分析,可以发现二者在内容上有许多重叠。社区民主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民主选举是社区民主的一个基本表现,体现在权力层面。通过分析可以发现,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自下而上的代表选举和代表自身的进步性两种代表性理论在社区层面的投射。
党的领导地位本身属于社区党组织的合法性和权力源泉,而社区居民的选举属于社区居委会的合法性和权力源泉,由此带来的问题值得思考,即社区党组织权力与选举权力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两者间的关系又是否紧张?
结合近年来我国社区建设的实践,我们可以发现,为了避免社区党组织权力与选举权力之间可能出现的紧张关系,保证社区选举权力能够更好地由党的权力来领导,常用的方式是利用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党组织成员进行交叉任职来有效控制权力的稳定运行,交叉任职能够有效地提升党组织在社区中的领导地位,但同时也容易造成居委会和社区党组织职能和工作内容的重叠,这种重叠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如居委会的工作过多地被社区党组织所承担,从而可能阻碍党组织本身的建设和完善,也容易出现社区地方党建工作形式化或边缘化的现象。
还应当指出的是,为了提高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发挥领导作用的合法性,社区党组织引入民主因素的做法也在各地小规模出现,如深圳、杭州、北京、南京等地的城市社区党组织公开选举直接选举试点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所谓城市社区党组织公开推荐直接选举试点项目,是指将党员选举、组织选拔、群众参与纳入到正式选举、组织检查、民主评价和社区党组织公开推荐党的领导班子变更的过程中,切实有效地实现党组织的意图,同时充分尊重社会舆论。从而增强党的领导的合法性,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在某种意义上,普选权属于上述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融合产品理论。


IP属地:山东1楼2021-02-19 09: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