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phin.Auditore
程序员,动画+东方+3A游戏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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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涉及了弹幕战(弹幕对决)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一设问题,当然要去看一设设定。
符卡规则的设定说,“符卡规则是相互竞技,展现美感的决斗规则,更像是运动式的决斗”,“力量弱小的人类也有可能与妖怪一决胜负了”,还要加上命名决斗法案的一句“否定完全的实力主义”。注意美感这个词,后面要用。美感这个词先不提,我们关注是参与者的能力需求:力量弱小的人类也能打妖怪?运动式的决斗?而且还否定实力主义?看到这里我们应该已经敏锐的认识到题设中“身经百战战斗机飞行员”“预判与跟随……空气力学理论与实践”这些词,和ZUN所给的弹幕对决的真正含义根本不相干。因为这些词明摆着是完全的实力主义,而且你会这些也打不出弹幕因此打不了妖怪,ZUN的原意也不可能是体能越好或者飞行员就能在符卡对决中胜出。
什么样的“弱小的人类”能够在符卡规则中胜出?怎样才能打出符卡?实际上ZUN也给了答案:
“符卡规则就是相互竞技,展现美感的决斗规则。”好的,又是美感。不仅如此,还要再次在理念和法案中反复强调:“没有东西能胜过美丽与思念”,“给自己的绝技加上名字”,“赋予决斗之美以名字和意义。”
到这里就应该意识到了,ZUN完全不是在说“拥有最佳躲避身体能力的人最强”,“打出最致命弹幕的人最强”——他是在说“展现出最高的美丽与思念的人最强”!弹幕对决实际上是将一个人(或妖怪)的内心/记忆/能力中最美好的部分浓缩成一张张符卡展现出来,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去征服对手的一个过程!
到这里澄清了(至少在我的认知中的)弹幕对决是什么东西,我们终于可以回到原问题:弹幕对决是否可以说是最高级的对战方式?我会说“是的”。因为弹幕对决是创造和展现美的过程,如果你去看一看“艺术”这个词的定义,你就会发现弹幕对决上实质上是个没有严格载体的(主导为视觉,但实际上五感都有涉及),最为自由的(只是同样有一定规则约束的)艺术创作;而且创作的上限几乎达到了创作者自身的上限,可以说是最为充分的发挥了艺术家的创造潜能。抛去符卡规则产生的原因——“生存”之外,又还有什么能够比这样的个人艺术创造更加高级的呢?(也许,生存的确可以产生更加高级的对战方式,比如战争。但是,符卡规则前的幻想乡和符卡规则后的幻想乡大家会选哪个?我选择符卡规则之后的幻想乡。)
因此对我来说,我觉得弹幕对决已经是非常非常高级的个人对战方式了。现有的对决,在个人能力限制、创作速度、表现形式上均没有达到弹幕对决的高度。比如MOBA(如DOTA2和LOL),可以选择合适的人物来创造技能搭配,在战斗中打出兼具美感和杀伤力的技能交响乐;但是弹幕对决与之相比更加自由、更加能体现创作者内心美好的情感与事物。当然,弹幕对决是一个虚构的、只存在于幻想乡的概念,但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的艺术创作者也许会有一天能够更加容易的表达自己的思想。
附上引用的一设原文:
理念
其一.妖怪能轻松发动异变
其一.人类能轻松解决异变
【其一.否定完全的实力主义】
【其一.没有东西能胜过美丽与思念】
法案
【赋予决斗之美以名字和意义。】
决斗开始前,说明命名决斗的回数。禁止以体力为极限,一直攻击。
禁止无意义的攻击。拥有意义,才能有力量。
在命名决斗中败北,即使还有余力,也必须认输。胜利者不能杀害人类。
决斗的命名和契约书一样,写在纸上。据此使上述规则绝对化。那张纸称为Spell Card。
——节选自《命名决斗法案》,符卡规则原案
以及
符卡规则
无论是什么妖怪,都无法打倒巫女。正当妖怪的存在意义快要消失时,她用一个划时代的手段,解决了这个问题。
那就是符卡规则。
符卡规则就是相互竞技,展现美感的决斗规则。简略地说就是——
符卡就是给自己的绝技加上名字。使用时要进行宣言。
双方在决斗前要说清楚自己准备出多少张符卡。
持有的符卡全部被击破就必须承认输了。
胜利者只能拿决斗前说好的报酬,如果对对手提出的报酬不满意,可以拒绝决斗。
胜利者要积极接受失败者的再次挑战。
要有觉悟,随时可能出意外。
就是这样的内容,感觉更像是运动式的决斗。
导入这规则后,力量弱小的人类也有可能与妖怪一决胜负了。同时妖怪们也有可能轻松地打倒巫女,相反,妖怪也能在某种程度上乱来了。
——节选自《东方求闻史纪》/博丽灵梦
程序员,动画+东方+3A游戏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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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涉及了弹幕战(弹幕对决)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一设问题,当然要去看一设设定。
符卡规则的设定说,“符卡规则是相互竞技,展现美感的决斗规则,更像是运动式的决斗”,“力量弱小的人类也有可能与妖怪一决胜负了”,还要加上命名决斗法案的一句“否定完全的实力主义”。注意美感这个词,后面要用。美感这个词先不提,我们关注是参与者的能力需求:力量弱小的人类也能打妖怪?运动式的决斗?而且还否定实力主义?看到这里我们应该已经敏锐的认识到题设中“身经百战战斗机飞行员”“预判与跟随……空气力学理论与实践”这些词,和ZUN所给的弹幕对决的真正含义根本不相干。因为这些词明摆着是完全的实力主义,而且你会这些也打不出弹幕因此打不了妖怪,ZUN的原意也不可能是体能越好或者飞行员就能在符卡对决中胜出。
什么样的“弱小的人类”能够在符卡规则中胜出?怎样才能打出符卡?实际上ZUN也给了答案:
“符卡规则就是相互竞技,展现美感的决斗规则。”好的,又是美感。不仅如此,还要再次在理念和法案中反复强调:“没有东西能胜过美丽与思念”,“给自己的绝技加上名字”,“赋予决斗之美以名字和意义。”
到这里就应该意识到了,ZUN完全不是在说“拥有最佳躲避身体能力的人最强”,“打出最致命弹幕的人最强”——他是在说“展现出最高的美丽与思念的人最强”!弹幕对决实际上是将一个人(或妖怪)的内心/记忆/能力中最美好的部分浓缩成一张张符卡展现出来,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去征服对手的一个过程!
到这里澄清了(至少在我的认知中的)弹幕对决是什么东西,我们终于可以回到原问题:弹幕对决是否可以说是最高级的对战方式?我会说“是的”。因为弹幕对决是创造和展现美的过程,如果你去看一看“艺术”这个词的定义,你就会发现弹幕对决上实质上是个没有严格载体的(主导为视觉,但实际上五感都有涉及),最为自由的(只是同样有一定规则约束的)艺术创作;而且创作的上限几乎达到了创作者自身的上限,可以说是最为充分的发挥了艺术家的创造潜能。抛去符卡规则产生的原因——“生存”之外,又还有什么能够比这样的个人艺术创造更加高级的呢?(也许,生存的确可以产生更加高级的对战方式,比如战争。但是,符卡规则前的幻想乡和符卡规则后的幻想乡大家会选哪个?我选择符卡规则之后的幻想乡。)
因此对我来说,我觉得弹幕对决已经是非常非常高级的个人对战方式了。现有的对决,在个人能力限制、创作速度、表现形式上均没有达到弹幕对决的高度。比如MOBA(如DOTA2和LOL),可以选择合适的人物来创造技能搭配,在战斗中打出兼具美感和杀伤力的技能交响乐;但是弹幕对决与之相比更加自由、更加能体现创作者内心美好的情感与事物。当然,弹幕对决是一个虚构的、只存在于幻想乡的概念,但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的艺术创作者也许会有一天能够更加容易的表达自己的思想。
附上引用的一设原文:
理念
其一.妖怪能轻松发动异变
其一.人类能轻松解决异变
【其一.否定完全的实力主义】
【其一.没有东西能胜过美丽与思念】
法案
【赋予决斗之美以名字和意义。】
决斗开始前,说明命名决斗的回数。禁止以体力为极限,一直攻击。
禁止无意义的攻击。拥有意义,才能有力量。
在命名决斗中败北,即使还有余力,也必须认输。胜利者不能杀害人类。
决斗的命名和契约书一样,写在纸上。据此使上述规则绝对化。那张纸称为Spell Card。
——节选自《命名决斗法案》,符卡规则原案
以及
符卡规则
无论是什么妖怪,都无法打倒巫女。正当妖怪的存在意义快要消失时,她用一个划时代的手段,解决了这个问题。
那就是符卡规则。
符卡规则就是相互竞技,展现美感的决斗规则。简略地说就是——
符卡就是给自己的绝技加上名字。使用时要进行宣言。
双方在决斗前要说清楚自己准备出多少张符卡。
持有的符卡全部被击破就必须承认输了。
胜利者只能拿决斗前说好的报酬,如果对对手提出的报酬不满意,可以拒绝决斗。
胜利者要积极接受失败者的再次挑战。
要有觉悟,随时可能出意外。
就是这样的内容,感觉更像是运动式的决斗。
导入这规则后,力量弱小的人类也有可能与妖怪一决胜负了。同时妖怪们也有可能轻松地打倒巫女,相反,妖怪也能在某种程度上乱来了。
——节选自《东方求闻史纪》/博丽灵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