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约定拉了两年的污水,然而子洲县污水处理厂却一直未按照合同支付拉运费,这让拉运污水的负责人刘飞郁闷不已。“合同约定两个月支付一次费用,然而拉污水两年还没有给我结算拉运费。”
2019年6月3日,子洲县污水处理厂与刘飞签订《污水拉运合同》,合同称根据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用罐车将甲方指定地点的污水抽集、拉运到子洲县污水处理厂,并排放到甲方指定的集水池中。
根据刘飞提供的《污水拉运合同》约定,污水拉运费用为每车次(15-20吨)400元,各乡镇远近均为每车次(15-20吨)850元,甲方按量付费,任何路费、加油、水泵维修等均由乙方负责。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由刘飞出具双方认可后的拉运次数相符的发票,两个月结算一次。
然而自2019年9月24日以来,刘飞分别从马蹄沟镇政府、马岔乡政府、淮宁湾镇政府等地往污水处理厂拉运污水共计1251车,按照合同约定的每车运费850元,已经累计产省运费1063350元。
“我和污水处理厂沟通了很多次,但是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刘飞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记者,马上就是年关了,他还拖欠员工的工资,也是万般无奈才求助华商报-二三里资讯。
对此,子洲县污水处理厂厂长王育林表示,拖欠拉运费的事情属实,2019年6月至9月的拉运费都是正常结算的,自2019年9月24日以来,因财政专项资金迟迟无法拨付,导致拉运费无法按时结清。
“2021年5月份,县上开会研究决定各乡镇污水由所在乡镇自行处理,不再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王育林表示,目前按照县政府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在2022年的经费中,优先处理遗留问题。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2019年6月3日,子洲县污水处理厂与刘飞签订《污水拉运合同》,合同称根据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用罐车将甲方指定地点的污水抽集、拉运到子洲县污水处理厂,并排放到甲方指定的集水池中。
根据刘飞提供的《污水拉运合同》约定,污水拉运费用为每车次(15-20吨)400元,各乡镇远近均为每车次(15-20吨)850元,甲方按量付费,任何路费、加油、水泵维修等均由乙方负责。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由刘飞出具双方认可后的拉运次数相符的发票,两个月结算一次。
然而自2019年9月24日以来,刘飞分别从马蹄沟镇政府、马岔乡政府、淮宁湾镇政府等地往污水处理厂拉运污水共计1251车,按照合同约定的每车运费850元,已经累计产省运费1063350元。
“我和污水处理厂沟通了很多次,但是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刘飞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记者,马上就是年关了,他还拖欠员工的工资,也是万般无奈才求助华商报-二三里资讯。
对此,子洲县污水处理厂厂长王育林表示,拖欠拉运费的事情属实,2019年6月至9月的拉运费都是正常结算的,自2019年9月24日以来,因财政专项资金迟迟无法拨付,导致拉运费无法按时结清。
“2021年5月份,县上开会研究决定各乡镇污水由所在乡镇自行处理,不再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王育林表示,目前按照县政府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在2022年的经费中,优先处理遗留问题。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