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您们好:
现就2017年7月28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南马庄乡古道村村民蔺天明被杀一案发生的事实进行陈述。
我是蔺天明的儿子:(赵大勇),45岁,中共党员,身份证号132424197803111819,电话18131269029、古道村村民,长年在外地打工,不经常回家。
在2017年7月28日下午,我母亲在涞源县南马庄乡古道村天湾自家菜地里种菜时被杀害,当时我父亲有病只能是我母亲独自下地劳作,案发当天,我父亲等我母亲到天黑,也未见我母亲回家,后我父亲就四处寻人打听,最终在我家菜地里发现我母亲已去世。次日,我父亲打电话通知我(当时我在外地打工)说我母亲已去世,经过初步了解情况后,我打110报案,公安接警后,经法医鉴定系他杀,头部五处伤口,三处重伤。公安局收到法医鉴定后,对该案进行立案并展开相关调查,但该案至今未破案,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性,从南马庄乡政府去年1月份给送到涞源县养老院后就在3月的20日我的父亲(赵江)因为每天想着家里的事情得不到解决着急也去世了,南马庄乡政府当时也没有及时的打120抢救,就在养老院等着死啊,目前我的两位老人都在太平间放着一直得不到解决。请求上级领导尽快侦破我母亲蔺天明被杀一案,以便让我的两位老人早日入土为安,凶手早日归案,以减少对逝者家属及社会的危害。
为了维护我的权益,特向上级领导把当时的真实情况如实陈述,请求上级领导依法核实,公正处理。
谢谢!!!
现就2017年7月28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南马庄乡古道村村民蔺天明被杀一案发生的事实进行陈述。
我是蔺天明的儿子:(赵大勇),45岁,中共党员,身份证号132424197803111819,电话18131269029、古道村村民,长年在外地打工,不经常回家。
在2017年7月28日下午,我母亲在涞源县南马庄乡古道村天湾自家菜地里种菜时被杀害,当时我父亲有病只能是我母亲独自下地劳作,案发当天,我父亲等我母亲到天黑,也未见我母亲回家,后我父亲就四处寻人打听,最终在我家菜地里发现我母亲已去世。次日,我父亲打电话通知我(当时我在外地打工)说我母亲已去世,经过初步了解情况后,我打110报案,公安接警后,经法医鉴定系他杀,头部五处伤口,三处重伤。公安局收到法医鉴定后,对该案进行立案并展开相关调查,但该案至今未破案,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性,从南马庄乡政府去年1月份给送到涞源县养老院后就在3月的20日我的父亲(赵江)因为每天想着家里的事情得不到解决着急也去世了,南马庄乡政府当时也没有及时的打120抢救,就在养老院等着死啊,目前我的两位老人都在太平间放着一直得不到解决。请求上级领导尽快侦破我母亲蔺天明被杀一案,以便让我的两位老人早日入土为安,凶手早日归案,以减少对逝者家属及社会的危害。
为了维护我的权益,特向上级领导把当时的真实情况如实陈述,请求上级领导依法核实,公正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