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邵阳市泰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荣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建仁向媒体反映: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法官刘莲,在(2021)湘0503民初2672号民事案的审判中,故意回避与遗漏应当采信的客观证据,对明显违法无效的证据,未加审理查明便直接采信;而且还篡改原始证据内容,故意违背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裁判。
经孙建仁上诉后,邵阳市中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将案件发回重审。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事实与证据如下:对泰荣公司登记资料断章取义,无视公证事实,错误认定事实涉嫌枉法裁判1、刘莲对被告泰荣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只写明了注册成立及最终情况。
而对2016年7月28日、2016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0月27日的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情况没有审理查明写进判决书。李忠华、孙建堂没有提供出资证明,从来没有记载于股东名册与公司章程,2017年12月18日泰荣公司股东为刘卫军和孙发展,贺绍友、孙建堂、孙建仁、李忠华在该时间节点都不是泰荣公司股东。
经孙建仁上诉后,邵阳市中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将案件发回重审。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事实与证据如下:对泰荣公司登记资料断章取义,无视公证事实,错误认定事实涉嫌枉法裁判1、刘莲对被告泰荣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只写明了注册成立及最终情况。
而对2016年7月28日、2016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0月27日的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情况没有审理查明写进判决书。李忠华、孙建堂没有提供出资证明,从来没有记载于股东名册与公司章程,2017年12月18日泰荣公司股东为刘卫军和孙发展,贺绍友、孙建堂、孙建仁、李忠华在该时间节点都不是泰荣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