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维权路径的选择
按信托产品购买时间点进行切分,维权路径有两种,一个是主张购买前推介方、管理人欺诈。一个是主张购买后管理人不尽职。
(一)主张购买前推介方、管理人欺诈
这个路径主张推介方、管理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投资人进行欺诈。比如虚假宣传(抵押物价值虚高)、资金监管措施虚构。
这个路径最大的好处是能够直接撤销产品合同,要求推介方、管理人连带赔偿本息,快速简单。
但难度较大,需要找到推介材料和信托合同中的虚假的地方。这个需要丰富信托经验的人进行辅导。
(二)主张购买后管理人不尽职。
这个路径主张管理人不尽职,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主要体现在管理人未尽职监管预售资金导致预售资金挪用,未尽职监管信托资金导致被挪用等等。
这个路径的好处是证据易寻,大部分信托产品都能找到管理人不尽职的证据。
这个路径的劣势是按目前最高法的观点,得先行确定投资者的实际损失,也就是底层资产需要全部处置完毕(比如抵押物处置完毕、借款人担保人均执行不到财产)。
底层资产全部处置完毕时间很长,如果存在破产重整、债转股,那时间真的就是遥遥无期了。
二、法律维权需要请律师吗?
投资者大都受到了极大损失,几百万上千万扔进去了,压力很大,再支付大额律师费对于投资者而言都是难以接受的。
但是,目前信托的结构越来越复杂,信托公司应对也越来越娴熟,一个普通投资者单靠自己很难对抗。
如能够找到一个信托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找到一个合理的维权路径,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本人现在在杭州做律师,信托从业经验十年,已经在帮一个信托投资者找到推介人欺诈的证据,目前正在帮其维权。
有兴趣可联系本人微信:xintuowq
按信托产品购买时间点进行切分,维权路径有两种,一个是主张购买前推介方、管理人欺诈。一个是主张购买后管理人不尽职。
(一)主张购买前推介方、管理人欺诈
这个路径主张推介方、管理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投资人进行欺诈。比如虚假宣传(抵押物价值虚高)、资金监管措施虚构。
这个路径最大的好处是能够直接撤销产品合同,要求推介方、管理人连带赔偿本息,快速简单。
但难度较大,需要找到推介材料和信托合同中的虚假的地方。这个需要丰富信托经验的人进行辅导。
(二)主张购买后管理人不尽职。
这个路径主张管理人不尽职,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主要体现在管理人未尽职监管预售资金导致预售资金挪用,未尽职监管信托资金导致被挪用等等。
这个路径的好处是证据易寻,大部分信托产品都能找到管理人不尽职的证据。
这个路径的劣势是按目前最高法的观点,得先行确定投资者的实际损失,也就是底层资产需要全部处置完毕(比如抵押物处置完毕、借款人担保人均执行不到财产)。
底层资产全部处置完毕时间很长,如果存在破产重整、债转股,那时间真的就是遥遥无期了。
二、法律维权需要请律师吗?
投资者大都受到了极大损失,几百万上千万扔进去了,压力很大,再支付大额律师费对于投资者而言都是难以接受的。
但是,目前信托的结构越来越复杂,信托公司应对也越来越娴熟,一个普通投资者单靠自己很难对抗。
如能够找到一个信托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找到一个合理的维权路径,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本人现在在杭州做律师,信托从业经验十年,已经在帮一个信托投资者找到推介人欺诈的证据,目前正在帮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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