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住建部、人民银行等三部门11月14日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通知》指出,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分析人士表示,此次政策的出台,能为优质房企缓解流动性压力,对市场会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同时,保函置换的预售监管资金可用于还债这一创新点将有助于房企化解多方面的问题。此外,政策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